第一章:我居然逃婚了
书名:请原谅我闯入你的世界作者名:马若水本章字数:9213更新时间:2023-12-27 20:57:28
我承认我很肤浅,我认为俊男就是要配美女的,我宁愿自己生活得辛苦点疲惫点,也不愿意让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只是因为有钱而随意控制我的人生,我知道我终将会毁在自己固执的幻象里,可是说穿了,什么又不是幻象呢?我不相信,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会找寻不到一份令我心甘情愿的幸福。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时天已经全黑了,仿佛一直是在暗夜里飞行,我记不清飞了多长时间,漫长的旅途加上东西半球的时差,生理感觉与压抑的心情早已令我疲惫不堪,当我走出机场大楼乘坐出租车驶向旧城区时,整座城市依然被扣在漆黑的天幕下。
当一个人身心俱疲的时候,才会知道,除了家乡,没有什么地方能够心甘情愿地接纳你,不管你认为自己曾经有多么了不起。
只不过离开一个月的时间,可当我终于又看到了那些自小熟悉的街道,看到那么多似曾相识的路人,闻到车窗外扑面而来的汽车尾气夹带着尘土的味道时,我几乎忍不住要喊出声来“津海,我回来了。”
2006这一年,我二十四岁,Kelly三十岁。是的,我逃婚了,独自一个人从洛杉矶回到故乡津海,我把我的新娘Kelly抛弃在了美国。
Kelly是一个特别富有而且长相尚可的大家闺秀,她个子不高,身材丰腴,是那种三十岁之后就会发胖变形的女人,这种类型的女人并不是我最心仪的。但是我心里清楚,如果我可以得到她,那么我的后半生将会比我能够想象出的富足还要富足。
离开美国,离开Kelly,回到了津海,究竟是什么令我放弃幸福放弃前途呢?或者说回到家乡我为了寻找什么?可笑的是我却说不清楚,甚至连一个模糊的概念也没有。
我让司机顺着外环线把我一直送到以前住过的租期未到的旧公寓,这两排三层小楼有个充满活力的名字叫作“青年公寓”,据说二十年前楼里住的都是青年,经过时间的摧残,现如今人老屋旧、物是人非,我租这里唯一的理由就是因为房租低廉。
我暂时的家在三楼,门是一扇锈迹斑斑的防盗门,防盗门上面的纱窗已经积满灰尘密不透风了,防盗门后面是一扇绿色的木门,掏出钥匙打开两扇门之后,顿时一股强烈的潮气从屋内窜了出来,开门通了一会儿风之后,我才能走进这间公寓。
我住在这里有三年时间了,从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就租了这间屋子,一室一厅,不到四十平方米,房子还可以,南边有窗户,不是太阴暗,好在屋里只有蟑螂没有老鼠,每月三百块钱的租金还是很便宜的。
我走进卧室,把潮湿的床单撩起来,一只蟑螂被惊动了,从枕头上快速地爬过去。我坐在床上,随手把旅行包放在床头柜上,旅行包里立刻发出“咚”的一声响,我记起包里有一瓶葡萄酒,是我离开Kelly时她送给我作留念的礼物。
那是一瓶82年的Lafite,据说法国波尔多的1982年是个难得的好年份,收获的葡萄特别好,所以该年份的葡萄酒在全世界收藏者中得到一致好评,此年出产的葡萄酒身价倍增,但是这瓶名贵的红酒对于我来说,那只不过是一瓶用葡萄发酵出来的酸涩的液体而已。
我用小刀子把软木塞起下来,嘴对嘴一口气喝了大半瓶,说实话我没尝出好喝来,也许是我从没适应过洋酒的那种怪味道,不过喝了这么多酒之后,脑袋开始晕乎乎,我倒在床上,眼前浮现出Kelly那圆圆的脸,她为什么在我临走时非要送我一瓶酒呢?或许82年不仅是葡萄的丰收年,还因为82年,我也出现在了这个世界上,是悄悄地出现的,还不如一瓶酒值钱。Kelly是在故意讽刺我吗?管她呢,但我心里也十分清楚,在我离开Kelly的豪宅时,Kelly依然死心不改
地爱着我。
酒精在我的体内发挥了作用,令我的大脑一阵清晰一阵迷糊,清醒的时候我会想起很多人和事,比如我考上大学时的喜悦,比如大四下学期注定碰壁的求职,比如毕业后放弃绝无胜算的考研,比如我见到Kelly之后的情景,比如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是啊,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我的名字叫顾直,生肖狗,二十四岁,毕业于津海大学文学系。
一个人的痛苦都是自寻烦恼,而我的烦恼来自于我读的那些书,上大学时,我很喜欢长时间泡在图书馆里,如历史书、戏剧论、文学论,还有宗教理论等等,甚至连一些残留下来的诗集都被我挖掘出来读,其实有很多书当时的我根本看不懂,但我还是有模有样地读下去,那时候对知识的渴望和对学问的贪心程度,以前从未有过,大概以后也不会有了。
于是乎,我变成了一个怀揣梦想的人,一个人要是有了梦想就容易执著,就容易固执,就容易一意孤行。
胡乱的大量阅读让我多了不少谈资,有个大学同窗很喜欢跟我探讨文学艺术,他的名字叫鲁宾,和我一届,专业是视觉艺术。
要说鲁宾应该比我更前卫,他喜欢那种先锋的、后现代的文学戏剧作品,而那些作品中往往充斥着危险的情色、血的复仇,还有无尽的绝望。似乎鲁宾就喜欢这些阴森和虚无的气氛,他告诉我,在某些方面来说,当文化烂熟开始腐化之后,接下去衍生出的作品就应该是这种面貌,孤独、忧郁、不安,普通人想避开而鲁宾却被那种虚无的东西所吸引,我认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鲁宾生活太富足的关系,所以他才执迷于思考架空的问题,也许只是因为另类好玩而已。
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LV什么是Hermes的时候,鲁宾就已经拥有了,而且他还开着一辆二手宝马车上学,在校园里别提多拉风了。
鲁宾的家里的确很有钱,鲁宾有一张信用卡,他曾经向我炫耀过,可以随便刷卡买自己喜欢的东西而从不过问价钱。
人总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论长相,鲁宾长得的确是差了些,可以说相当丑,黑脸、龅牙,鼻子向上翻着,有人说他像火星人,也有人说他更像是历史书里的朱元璋画像,只可惜这样大富大贵的面相一般口味的女同学是接受不了的,即便鲁宾开宝马腰里系着Hermes皮带。
大概就是因为这样,后来无望获得爱情的鲁宾不得不把精力投入在文艺上,更多的是为了排遣内心的压抑和对性的渴望。
我的情况与鲁宾恰恰相反,我家穷,不会开车,更买不起LV包包,而鲁宾却非常羡慕我,羡慕我什么呢?因为我拥有让女孩子只要看上一眼就能过目不忘的英俊脸庞和一张富有幽默感的嘴巴,因此,我跟鲁宾可以说是优势互补的一对儿,于是我们顺理成章地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第一次去酒吧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暑假,也是鲁宾带我去的,在酒吧里能够认识很多漂亮女孩,因为大多数女孩都喜欢被我逗得哈哈大笑,她们不排斥富有幽默感的男生,再加上我一米八的个子、匀称的身材和一张帅气而又棱角分明的脸,愿意主动和我接近的女孩也不少。不过我也清楚,酒吧那种地方是找不到一个含苞欲放的纯情女孩的,即便偶尔遇到心仪的对象,我们之间也只是拥抱一下至多亲个嘴儿,绝没有更深一层的感情交往。
迷迷糊糊中大学四年就这么结束了,身边很多戴厚眼镜片、穿球鞋和尼龙袜子的,看起来像是国之栋梁的书呆子们抱着厚厚的书开始复习考研,我没有继续念书的兴趣了,因为我觉得那些教授讲师不一定就比我看的书多,我在他们那里根本学不到有用的东西,如果他们真的有真才实学,也就不会窝在教室里吸粉笔末了。
大四开学后我找了几份兼职,因为我的文笔很好,有不少杂志愿意选用我写的文章,虽然不能说投稿必中,但每个月写稿的收入也能有几千块,别小看这些钱,在当时,物价还没有膨胀得像发面馒头那个样子。
男人手里有了钱就忍不住挥霍,很快,我对晚上约朋友一起出去泡吧开始上瘾,每次泡吧时鲁宾总在我身边,每当写稿写得没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叫上鲁宾去泡吧,就是在这段时间,我在酒吧里认识了Kelly。
一个叫作“猩红邂逅”的酒吧,不是周末,所以客人不多,我和鲁宾紧挨着坐在一起,他正吐沫横飞地谈论着最近看的一部法国文艺片,就在这时,有一个衣着干练但不失时尚的女孩从角落的沙发上站起来,拎着一个橘红色的单把小皮包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鲁宾的余光扫了她一眼,然后瞪大眼睛对我说:“嘿,顾直,看见没?”
“大惊小怪的,看见什么了?”我没发现稀奇之处,拿起自己的杯子喝了一口酒。
“鳄鱼皮的Kelly,这小妞儿忒奢侈了。”鲁宾嘬着牙花子,“啧啧啧,顾直,我跟你打一个赌,你要是能把那个小妞儿逗笑了,我就把我刚说过的那部文艺片的碟片送给你。”
这是我第一次听见Kelly这个名字,然而可笑的是,鲁宾嘴里说出的Kelly并不是一个人而只是一个包包的牌子。
把一个女孩逗笑对我来说是小菜一碟,我不服气,决定跟鲁宾打这个赌,不为了那张碟片,只因我坐在卡座上实在是闲得慌,等待那女孩从洗手间出来的几分钟时间里,我想出来至少十个笑话。
“嘿,出来了,顾直,赶紧的!”鲁宾猛推了我一下。
我漫不经心地站起来,朝她坐着的沙发走过去,走近了我才看清楚那女孩的脸,她没化妆,脸的轮廓有些圆,体型丰腴,长相中等,成熟稳重,看起来应该比我和鲁宾都要大。在她身边还坐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孩,虽然浓妆艳抹,但长相也比较一般,我猜她们两个应该是朋友。
两个正在吸烟的女孩发现了我,我露出招牌式的微笑跟她们搭讪道:“今天酒吧很清静,我可不可以坐在你们对面一起聊聊天?刚才我那哥们儿跟我打赌说,如果我能坐在这里,他就脱一件衣服,我想,二位能赏个脸吧?”
目标女孩没有笑,她的双眼直勾勾地在我脸上打转,化浓妆的女孩却咯咯笑了,她说“如果我不让你坐下,你是不是就输了,那你会不会立刻脱一件衣服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就知道这俩女的太成熟、太不好惹了,本来想放弃行动就此离开,目标女孩却伸手朝对面的座位指了指,示意我坐下。她的手指很短很圆润,她说:“坐吧坐吧,你叫什么名字?”
“他叫顾直,”罗宾从我身后挤过来,先我一步坐在沙发上,他用《西游记》里二师兄的口气说,“二位姐姐,听口音不是本地人,你们来津海是为了工作还是旅游散心呢?”
“一方面工作一方面旅游。”浓妆女孩看了看我,问道,“看来你们是本地人,有什么好玩的地方推荐吗?”
“那你们可算是找对人了,在津海,吃喝玩乐的地方我都熟得很!”鲁宾把胸脯拍得咚咚响,“还不知道二位姐姐怎么称呼?”
成熟丰腴的那个叫Kelly,浓妆艳抹的那个叫黎娜。
想一想真是可笑,我与Kelly的偶然邂逅只是因为一个名牌包。黎娜说,因为Kelly的名字叫Kelly,所以Kelly的父亲在她三十岁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个HemiisKelly包作为生日礼物,据说这个小小的鳄鱼皮包至少要提前三年预订,那是因为“与鳄谋皮”的工匠们必须等待那条可怜的鳄鱼慢慢长大。
那天晚上,我们四个人谈了电影谈了音乐也谈了津海有名的小吃和很多民国时期外国侵略者留在这里的建筑,当然也讲了一些笑话。令我感到失望的是,老练的Kelly—直都不曾笑过,但我能感觉出,Kelly对我似乎产生了莫大的好感。
后来,我们就约了第二天一起去津海的古文化街和食品街,我和鲁宾就成了Kelly和黎娜的向导,玩的过程中我们相互了解了不少,原来Kelly比我大六岁,是美国某公司驻华办事处的负责人,来津海公干旅游参半。
陪Kelly在津海玩了几天,和这种在美国长大的华裔女孩相处使我觉得自己做什么和说什么都必须掌握分寸,很可能,在Kelly熟悉的社交圈子里也从未出现过像我这种类型的男孩,所以她对我表现出一种从未有过的新鲜感。
也许因为那时候我还没有真正走上社会,没有面对生存竞争,没有自食其力,也就是说,还没有体会到金钱的残酷和魅力,所以我的身上不具备混迹职场多年的男人身上那种铜臭味,因此在Kelly眼中,我就显得心灵纯净,更容易吸引像Kelly这样在职场打拼多年的大龄女孩的关注,在和我接触的过程中,会产生一种不必设防的安全感。所以说,我留给Kelly的印象是一个热情、达观、率真而又不失稳重的文艺青年。
Kelly的出手阔绰令我和鲁宾咂舌,每次出去玩时Kelly总是主动埋单,作为男人的我们开始有些不适应,但后来不知怎么就喜欢了,大吃大喝之后埋单时总是看着Kelly。再后来,罗宾和黎娜就很少出现在我和Kelly的身边了,我们两个人尝试着单独见面,这应该可以叫作约会了。
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Kelly放松了很多,连她那总是僵硬的肩膀都好像变软了。我们之间的谈话变得越来越琐碎,涉及到了一些情感方面的话题,好像这才是Kelly更感兴趣的,比如我的初恋啦,结交过几个女朋友啦,喜欢什么类型的女人等等。老练的Kelly总是会找到合适的时机问出类似这样的问题。
而每次我的回答也很巧妙,既避重就轻又能够满足对方的好奇心,而答案又绝不缺少神秘感。总之,我与Kelly交往了大概一个月之后,
我感觉出,Kelly已经对我这个涉世不深的小男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有一次在餐厅,Kelly对我说,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她从没有缺少过追求者,但是那些男人总令她感到动机不纯,而且那些与她年龄相仿的男人的心思已经变得相当复杂,她说她不喜欢与复杂的男人交往,她喜欢接触简单而单纯的男人,这样她才感觉不到压力,才能达到一种心灵放松的愉悦,而我,似乎恰恰符合了Kelly的需求以及她的审美标准。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Kelly开始以各种理由送我礼物,起初是一些进口的零食,因为我不会吸烟,所以零食之中大多都是她从美国带来的糖果巧克力等等,可美国的零食太甜了,我根本消化不了。后来她又开始送我一些小饰品,比如袖扣什么的,我说,我根本没有法式衬衫,你送我袖扣我也没有用啊。我真后悔说了这么一句话,果不其然,Kelly立刻带我来到一家大型商场,为我细心挑选了一件黑色的法式衬衫,搭配她送我的金黄色的袖扣,穿戴起来非常奢华。
这件黑色的法式衬衫是Kelly送我的第一件衣服,继续交往下去,她每次来津海办事总是会带一两件从国外买来的衣服送给我,比如Armani最新一季的灰色羊绒窄身西服套装,比如Burberry的经典格子衬衫,比如Prada鞋子和BottegaVeneta的钱包,有的时候她也会送我香水和领带,我当时不了解这些东西的价值,但是把这些名牌装备穿在身上,加上我天生一张英俊的面孔,与同样一身名牌的Kelly一起走在大街上,我们的回头率确实一下子飆升起来。
正在我与Kelly这种因好奇和无知而难舍难分的时候,我忽略了我最好的朋友,我绝没想到在鲁宾的身上正发生着一些对他来说可谓翻天覆地的变化。
鲁宾父亲领导的那家国有大厂即将倒闭,貌似被一家民营企业很便宜地买了去,广大职工或光荣下岗或自谋生路,鲁宾父亲作为一厂之长也下岗了。那代人对单位的执迷程度是我们这代人无法想象的,他们认为厂子就是自己的家,甚至比个人的小家庭更重要。偌大的厂
子说没就没了,作为这个工厂的家长来说,鲁宾父亲肯定比普通职工更心痛,然后,鲁宾父亲就病倒了。为了给父亲治病,鲁宾家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又背了债,当我再见到鲁宾时,他的座驾从宝马车变成了一辆飞鸽牌自行车,然而连自行车也是二手的。
曾几何时,看到落魄后的鲁宾我心里酸楚难耐,而鲁宾看到一身光鲜锦衣的我之后也是感慨万千,分手时,鲁宾单腿跨上自行车,洒泪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人啊,再有本事也不如长得好看!
就这样,我与Kelly交往了半年,Kelly竟然提出了想与我结婚的要求,听到这个消息我心里一颤,没有拒绝更不敢随便答应,我本以为Kelly只是家里钱太多,找我这么个弟弟是为了寻开心,真没想到这女人被我迷晕了还想玩真的。
知道求婚这个消息以后,我失眠了好一阵子,因为失眠,一天晚上,我去找鲁宾聊天。
我和鲁宾坐在商业区的露天大排档里喝着冰镇啤酒,鲁宾一边吃着羊肉串一边不无艳羡地对我说:“我要是你我就嫁了,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富婆,还那么死性不改地爱你,你看看你现在穿的戴的,再看看哥们儿我,再说,人家Kelly虽然没有电影明星那么妖艳,但是各方面都不错啊,胖乎乎的一看就是旺夫相,你还失眠,我呸,你是乐得睡不着吧你!”
“我没说人家Kelly不好,只不过……只不过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就你这条件还挑肥拣瘦吗?”鲁宾揶揄我,“那么大哥请问你喜欢什么类型?难道喜欢唐软软那种类型吗?”
我随意抬起头,刹那间,我看见了对面百货商场楼顶上的一幅巨大的海报,那是一张精致无比的魅惑如猫的女人的脸,她的眼角眉梢里似乎都能溢出俏生生的万种风情来,她居高临下地看着行走在商业街区的人们,因此她更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女神,那张俏丽的脸被四周的霓虹灯渲染得神秘而美丽,这个女人就是现如今正当红的大牌性感女明星唐软软,那是唐软软为某化妆品品牌拍摄的巨幅广告。
“你喜欢唐软软这个类型的?”鲁宾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然后撇着嘴冷笑了两声,“呵呵,可惜人家唐软软根本就不认识你,你别做梦了,现实一点好不好?”
我承认我很肤浅,我认为俊男就是要配美女的,我宁愿自己生活得辛苦点疲惫点,也不愿意让一个我不喜欢的女人只是因为有钱而随意控制我的人生,我知道我终将会毁在自己固执的幻象里,可是说穿了,什么又不是幻象呢?我不相信,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我会找寻不到一份令我心甘情愿的幸福。
“其实我也喜欢唐软软这样的女人,”鲁宾呵呵地笑着说,“其实不只我一个喜欢,几乎所有的男人,无论老少,只要看见了唐软软这样的女人都会喜欢,但是喜欢又能怎么样呢?顾直啊,现实生活不是电影也不是小说,人要活得现实一些,以前我跟你一样不现实,以为自己在这世界上最了不起了,但是我爸出了事以后,我的想法就变了,想想我爸,以前在厂里多风光啊,上班有车接,下班有人请客吃饭,各种各样的荣誉和福利,可是现在落魄了,病床前连一个亲戚朋友都没有,你再看看我,读大学时也是风光无限,可我现在呢?那辆破自行车隔三差五地掉链子,我都用手修,满手都是黑油泥,哥们儿以前哪儿干过这个,人啊,还是现实一点好啊!”
“我知道,生活可以现实,但是……”我顿了顿才说,“我不希望我的爱情也那么现实……”
“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爱情,因为钱,有多少并不相爱的男女睡在了一起,你想找唐软软这样的女人做老婆,你不是业内精英也得是大富豪,要不然你想都别想!”
“你这样说太悲观了。”
“嘿,你别站着说话不腰疼,得了便宜还卖乖!”鲁宾瞪了我一眼,
“我要是你,就立刻答应结婚,我还担心Kelly反悔呢。”
“我没你这么现实。”
“这年头,”鲁宾冷哼了一声,“年轻富婆不好找,你这样的小白脸可有的是……”
“你才是小白脸呢。”我丢下一百块钱在小木桌上,起身欲走。
“怎么脾气见长啊?”鲁宾跑过来拉住我,“话虽难听那么一点点,但话糙理不糙,顾直你是不知道,人一穷下来啊,比什么都惨,不怕你笑话,我都有一个月没吃肉没喝酒了。”
鲁宾拉着我又重新坐下来,然后,他以己为例深入浅出地说了一大堆劝慰我的话,再然后,我的心就有那么一点动摇了。
虽然我不想让自己像一个傀儡一样,为了取悦一个女人而活着,那类似艺伎或者傀儡般的生活令我无法呼吸,但我更不希望让自己过上那种庸俗的、粗鄙的、恶性循环的穷曰子。
那种粗俗的日子被鲁宾形容成了这个样子:每天老婆都黄着一张脸,监视着你洗菜洗衣服洗孩子的尿布,然后盼着某一天,在这个城市的边缘,买一套付着高昂月供的几十平方米的小房子,因为交通不便必须要买车代步,省吃俭用每月还着车子和房子的贷款,等到孩子上学了,又开始新一轮的省钱计划,想着孩子能否进重点小学、重点中学,费尽心思和财力请来家教,花费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看着孩子考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然而谁又能保证你如此付出之后,推向社会的是个有用之材……
这个赌注太大了,把大好青春和一生幸福都赌上了,像这样一种庸俗的恶性循环的带有冒险和赌博性质的穷日子实在是太可怕了,想一想都让我全身冒冷汗。
和鲁宾分手后,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当然少不了鲁宾的怂恿和煽动,就在2006年平安夜的那一天,我答应了Kelly跟她结婚的要求。
Kelly看起来像是谈成了一笔生意那样淡淡地笑了笑,不怎么兴奋也不怎么高兴,这个结果似乎在她的意料之中。
Kelly只是笑了笑,她向我的脸上吐出一口烟,然后用两根指头在我的脸颊上掐了掐,看到了她胜利后的表现和眼神,我立刻就抑郁了,我觉得我好像掉进了某个圈套或是签了卖身契,我感觉不到“娶”的愉快,却感受到了“嫁”的悲哀。
答应了Kelly的求婚之后,Kelly对我比以前更好了,她更加精心地打扮我调教我,似乎把我当成了她的宠物,一只被各种物质装点起来的漂亮宠物,这种感觉糟透了,没过几天,我就开始后悔了。
Kelly对我们的婚事比我想象的还要着急,而接下来的一系列紧锣密鼓的事情都好像是Kelly—手策划出来的,我就那么迷迷糊糊地坐上飞机来到了遥远的美国洛杉矶,在这个无比陌生的地方,我觉得我更加渺小,更加软弱和无助。
假如我是一个弱小的女子,很有可能就会被Kelly的这种强大势力所压倒,慢慢磨去棱角,习惯这种生活之后,乖巧地成为她在人前显摆的小宠物。可惜Kelly看错了人,我毕竟是男人,还是一个任性、固执而且如此年轻的,还有大把青春可以去挥霍的男人,所以说,Kelly自认为精明,她低估了我。
我曾经读过那么多的书,我曾经也怀揣着梦想,我怎么可能在一个富婆构筑的牢笼里做她的一只金丝雀,Kelly太自不量力了。
这真是个莫大的笑话,因为Kelly没有充分重视我,我只好轻视她,这足以证明出,Kelly的智商很高,但情商低下。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施舍都是裹在粉红色糖纸里的糖果,有些糖果咬下去,只怕是满嘴的苦味,甚至还有置人于死地的毒药。
我胸中的怒意就这么被涌动起来,我决定惩罚一下这个不尊重我的情商低下的蠢女人,所以就在即将举行婚礼之时,我拒绝了Kelly,我背叛了我的新娘,我逃婚了,从洛杉矶逃回了津海。
在洛杉矶,婚礼前的最后一周过得既热闹又疲惫,Kelly家的亲戚朋友多得难以想象,我的曰程中塞满了没完没了的仪式化的客套和应聘一样的自我介绍。
一周后,我和Kelly的婚礼将在洛杉矶比弗利山庄最奢华的教堂举行。
比弗利山庄是全球富豪心目中的梦幻之地,位于洛杉矶西部,坐落于清爽宜人的太平洋沿岸,好莱坞明星和各国的富豪们大多居住于此,这里盛传一种说法,“买东西不问价钱,问了就表示你买不起”。
尤其是Kelly时而露出的那种神情,就好像她已经变成了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一样,每当与她对视的时候,我就会心怀忐忑直冒冷汗。
我承认,这一切都是我从未享受过的生活,大概这就应该叫作幸福吧。而我呢?我应该感到幸福和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可是,我的心里却越来越感到憋闷,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为了让Kelly和她的父母感到满意,我只能分秒不差地表演下去,好在我这个人天生演技好,殊不知,在现实生活中的表演却比在舞台上更加劳神费力,因为演员在舞台上总会有落幕的时候,然而生活上的表演却是从始至终无休也无止。
我开始精神萎靡食欲不振,我可能是生病了,那种病应该叫作恐婚抑郁综合症。的确,举行婚礼是一件相当费心力的事情,为了消除我的紧张情绪,善解人意的Kelly每天都陪在我身边。
就在举行婚礼的三天前,我们坐在花园的阳伞下,Kelly对我说:“怎么了?你又不高兴了?”
“没有。”我摇摇头。
“是不是太累了?”Kelly又问。
“没有。”我把喝到一半的鸡尾酒放在桌子上。
“你到底在想什么?为什么你不告诉我?”Kelly的眉头皱紧了,肩膀微微颤动起来。
我伸出手臂,搂了搂Kelly,想用肢体上的温存来掩饰我内心的空茫,然后,我细声细气地对Kelly说:“在美国,我没有一个亲人,也没有一个熟悉的朋友,除了你,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感到隔膜,感到陌生,感到紧张和恐惧,更重要的是,我觉得眼前所有的一切都不真实,像一场梦,梦不是实体,梦始终没有现实过,梦是很容易破灭的……”
Kelly不说话了,我们沉默了十分钟,最后,我告诉Kelly,我不想跟她结婚了。
没有一句谴责,这个可怕的沉默比厉声的追问和愤怒的责骂更让我难受,回到房间,我收拾了属于自己的东西,Kelly从背后抱住我,问:“能告诉我原因吗?”
“也许我……我还太年轻了。”我对Kelly说。
“其实你根本就不爱我,对吗?”Kelly哭了。
这天夜里,我提着一个小旅行包离开了那个富豪之家,同时,也离开了唾手可得的幸福,三只纯种猎犬在我身后疯狂地吠叫着,就好像它们从来不认识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