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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初开偷戒

第11章 初开偷戒

书名:三十六路盗门作者名:蛤蟆吵湾本章字数:2945更新时间:2023-06-13 23:06:01

我一看他们人多势众,使了个《布兜经》里的小手法,用我的胳膊肘往其中一人胳膊的麻筋上一磕,他手臂瞬间酥麻,哎吆了一声。

我得以挣脱出一只手臂,顺势从腰里抽出了那柄三棱锥匕首,明晃晃的一亮,说道:想拉偏架是吧?谁靠近我,我就攮死谁!

另一个车老板见我抽出了刀,吓坏了,本不关他的事,他犯不着和我拼命,乖乖的松开了我另只手臂,站在了我对面。

众人见我拿着刀要攮人,场面一时间僵住了。

那个贼本想脱身,但见老徐误认为我是贼,心里乐开了花,站在旁边一手托着下巴看热闹。

老徐站起来,用纸擦了擦血,鼻子还是酸的,说不出话,被我磕着麻筋的车老板替他说话道:小伙子,咱们有理说理,别动不动就拔刀,常言说,捉贼捉赃,你没偷你怕什么?让我们搜搜你身上,没有钱包就不是你偷的,要搜出钱包来,你也赖不过去。

我很纳闷,难道这是一群傻子吗?怎么都怀疑是我偷的,我就问道:这么多人在现场,为什么只搜我的?要搜就得全搜。

老徐这时止住了血,瓮声瓮气的说道:你偷钱还打人?不让搜我就报警,我们住进来的时候,店老板就嘱咐我们了,要我们对你留点心,说你住在这里一个多月了,啥活也不干,白天出去瞎溜达,花钱大手大脚,竟买猪头肉烧鸡啥的好东西吃,不是小偷是干什么的?

我这才意识到,原来我在这里修养了一个月,早就引起了车马店经理的怀疑。

那一刻,我少年纯真的心彻底碎了,原来在这个污浊的社会里混,不是想做个好人就能做好人的,真正的小偷在托着下巴看热闹,而我这无辜的人却在遭围堵,他们已经习惯了把黑看成白,把白看成黑。

我心下一狠,暗道:算了,这年头有些原则是守不住的,这些人不被偷,天理难容。

于是我把三棱锥插在了炕沿的木头上,张开双臂说道:行,来搜吧,搜出来我任由你们处置,搜不出来,老徐你污蔑我是贼,我刚才打的你就不冤,咱们谁也不欠谁,两清了,既然车马店里的人都防着我,搜完没有东西,我今晚搬铺盖走人,免得被人嚼舌头。

众人一听,都点了点头,老徐一心想找回他失窃的钱,认定就在我身上,说道:行,就这么办,搜!

说话间他和那两个相熟的车老板一起来搜我,上上下下搜了一个遍,搜出了我三块多零钱,几件衣服,一本宋词三百首,一本《妖冢钩沉》,妖冢钩沉上的字我都不认识,更甭说他们了,他们见是一本薄薄的小书,就仍在了一边,没人在意。

搜了半天什么都没搜出来,那真正的贼,就在旁边看着嘻嘻的笑。

我见他们搜不出来,就说道:怎么样老徐?什么都没有吧?我打你这几下,你白挨着,谁让你诬陷我呢?好了,我走了!

说话间我简单收拾了下,背起包就要走,众人都楞楞的看着。

这时老徐忽然跟个女人一样,坐在地上张着双臂往地上拍着,大哭了起来:哎呀!我的货款啊,到底哪去了?那是我老爹刚卖了驴的钱,这可怎么办啊……家里孩子学费都借不出来了……

我不再可怜老徐,没搭理他。

我背着包从那小偷身边走过,顺手把他偷老徐的钱以及他自己的钱,收入我囊中。以我的技术,在众目睽睽之下,偷这点东西,他们根本无法察觉。

而且我只偷走了钱,老徐的空钱包还在那贼的口袋里。

我顺便把拉偏架的两个车老板也偷了,他俩已经装完了货,身上没几个钱。其中一个戴着一块上海牌手表,被我收进囊中。

这是我第一次开偷戒。

我没有拆穿那个真正偷钱的贼,因为郝栋才曾经告诉过我:贼道上第一原则,就是贼不卖贼,意思是说,两个贼之间不管有多大深仇大恨,不许互相拆穿,这是一个贼最高信条。

后来我又见过这个贼,得知当晚我走后,车老板们关门搜身,从这贼身上搜出了老徐的空钱包,但钱却不见了,问他钱的去处,他傻眼了,众人一顿臭揍差点把他打死。

我走出大门回头看了眼杨各庄车马店,心道:这家店我记住了,既然凭空污蔑我是小偷,还嘱咐住店的人留心我,那我就不客气了,等我缺钱了,我会来取的,这里以后就是我的银行了。

当夜,我给自己订了第一条偷窃原则:以后在我占理的情况下,凡是惹到我的人,都可以偷!

我出门后,走了很长一段路,这才从口袋里拿出了钱数了数,老徐的钱有七百二十块,确实是卖了一头驴的钱。

那个贼口袋里只有三十来块钱,两个车老板加起来也才五十来块钱。

一共八百块钱左右,此前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钱,我心里盘算着,步行走进城里去,找个旅馆住下,这么多钱够我生活很长时间的了。

那时候的夜晚比现在安静,路灯很少,路上的车也很少,出租车还是新生事物,贵的要死,一般人坐不起,白天有跑出租的摩托三轮和人力三轮,但晚上没有。只能步行。

我没有淞海市的地图,晚上十点多了,也没处问路,只能跟着感觉走,不知不觉,走到一片工厂家属区。

正走在小路上,我隐约听见不远处有女子的哭声,这大半夜的,怎么会有人在哭呢?

出于好奇,我循着哭声找了过去。

家属区路边,有一大堆水泥管,月亮高高的挂在天上,正是晚春季节,暖风拂面。

我走上前去,发现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坐在水泥管子上,正在呜呜咽咽的抽泣。

我故意加重了脚步,让他知道有人来了,以免吓着她,她一听有人走近,立即停止了哭声,装作抬头看月亮。

我走近了问道:大半夜的你哭什么呀?无家可归了?要是没地方去了,我可以给你十块钱救救急。

在火车站,我见过太多无家可归的人,因为我也有这样的生活经历,所以同病相怜,真心帮她一把。正如郝栋才所说,头上没瓦,脚上没鞋,就是江湖人,江湖一碗饭,四海分着吃。

她用袖子擦了擦眼泪说:我哪哭了?我没哭,我家就在马路对面,不用你管。

我又问道:那你是和家里人吵架了?

她摇了摇头,不愿意搭理我。

我抽出十块钱来递给她说:别哭了,要是无家可归,这钱你先拿着应应急,我打听个道儿,市中心怎么走?

女孩用手一指说:你走偏了,这是老工业区,你该往东走。

继而她推开了我递过去的钱说:我不要你的钱!

我把钱收回来,问道:那你到底为什么哭呢?

其实,这时候我想离开了,只是随口问她一句,她要不回答我就走了。

可能是我给她钱的举动让她对我放松了警惕,也或许是她想找一个陌生同龄人倾诉一下,她说道:我爸有尿毒症,需要定期透析,弟弟有白血病,我辍学在市场上卖菜,维持生活都不大够,过几天又要透析了,一分钱拿不出来,等死……

我问道:你家不是在马路对面吗?我看好像是工厂的家属区,你们看病不是报销的吗?

女孩摇了摇头说:我弟弟得病以后,职工子女只能报销一半,我们家开销很大,为了给弟弟治病,我爸偷单位里的电缆,被抓住坐了两年多劳改,被单位开除了,出来后又得了尿毒症。我们勉强蹭住在老职工宿舍里,受尽了白眼。

说着她又哭了起来。

我一听偷电缆给孩子看病,同病相怜的感觉又加深了,为了给孩子治病偷东西,不丢人!

今夜,我也偷了钱,何尝不是因为受尽白眼,走投无路,我想帮一帮他,不为别的,就为这个父亲曾为孩子的病当过小偷。

一股热血直顶我脑门,我把兜里的七百块钱拿了出来,塞给女孩说:这七百块钱你拿着,别耽误了你爸和你弟弟的病。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个大侠!

女孩懵了,双手推开了我的钱,仰脸看着我,我这才借着月光看清女孩的脸,原来是个惊艳的大美人儿。

她慌忙说道:素不相识,怎么好要你的钱?

我把钱硬塞给了她,说道:给你的就是给你的,拿着就行。

说罢我转身就走。

刚走出二三十米,女孩忽然追了上来,叫住了我:唉!你等等,你今晚上去我那住吧?

我转身疑惑的看着女孩。

女孩低下头揪着自己的衣角说:今晚上,我和我爸商量好了,明天我就去歌舞厅上班了,我想……我想把我第一次给个我愿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