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相见分外眼红(2)
书名:在黑暗中作者名:金十四钗本章字数:3706更新时间:2023-12-27 20:45:34
夜雾渐起,谢岚⼭住的地方是⽚旧街区,处于“爹不疼娘不爱”的三区交界处,正应了“三个和尚没水吃”这句话,三区领导都不想管,管不好徒招麻烦,管好了也未必算⾃己的政绩。 所以尽管地段还可以,但治安一直不算好,鸡鸣狗盗的事情时有发生,就连道边的植物也不事修剪,一蔸蔸一茬茬地乱长,茁壮、茂密⼜杂乱无章,透出一股生机勃勃的野蛮⼒量。
回程路上又遇⻅谭伯,谭伯白天卖煎饼,晚上就卖串串香或者酸辣粉,反正一辆流动的小吃车,停在哪⼉都能做生意。
只是谭伯选的地方太偏僻,加上今晚天⽓不好,经营也就格外惨淡。谢岚⼭与这老⼈挺投缘,有时下班路过他的小吃车,会特意照顾一下他的生意。谭伯也和善,知道谢岚山是小区里的“猫王”,常常会给他些白煮的鸡胸猪肝,让他回去喂猫。
谢岚山说:“早点回去吧,要下雨了。”
谭伯抬⼿,朝路牙子上的一根灯杆子指了指,冲谢岚山憨厚⼀笑,说我发现路灯坏了,给这个点回家的姑娘留个灯,这条路太偏又太黑,怕出事。
天上浓云遮挡着月亮,也没有一点星光,如果没有小吃⻋顶棚留着的这一盏灯,真就可能伸⼿不见五指了。
说话间,一个年轻姑娘急匆匆向他们奔过来,遥遥看见谭伯,步子就缓了缓,好像一下把心都放平了。
香锅里热气滚滚,谭伯冲姑娘打声招呼,笑道:“今天比以前晚了半个钟头。”
“护士长临时布置了个任务。”姑娘⾛近了说,“谭伯你以前风雨无阻,就昨晚上没摆摊,我这条路都不敢走!”
谭伯挠挠头,还挺不好意思:“昨天闹肚子。”
谢岚⼭笑了,想起来,谭伯一直是个热心肠。热到什么程度呢?对谁,都好像要把余生那点光亮一次性全燃尽了不可。这片地界谁都认识他,谁提起他都要竖大拇指,曾有一次,银行门口,一个中年女人刚提了十万块就被个飞车贼给抢了,自己趔趄了一个大跟头,急得直哭。谭伯路⻅不平,大吼一声,推着自己的小吃车就撞了过去——那贼吓一跳,车轮一滑人就摔了出去。那贼倒地又爬起,老谭就在他身后追,足足追了两条街,对方亮刀了他都不撒手,在民警赶来之前就把人制服了。
这十万块是女人替尿毒症儿子换肾的救命钱。她见谭伯挂了彩,小吃车都撞烂了,非要掏出五百块钱来谢他,可谭伯死活不肯收。最后还是民警主持着,让女人给谭伯送了面锦旗,红底金字地写着:
好人一生平安。
夜风清畅,夜空飘了一点雨丝,谭伯目送那位年轻的护士离开,扭头又对谢岚山笑——这个老人一辈子都在受穷,但好像从没因穷怕过,永远逢人就笑。
“这附近发⽣过抢劫案,上回就有个上夜班的年轻姑娘被人抢了,差点还被人猥亵了。今早上看见你们市局的警车都出动了,新闻里也说发生了大案子。”见谢岚山没否认,老人叹了口气,“这里虽然偏僻,却是交叉路口,要真发生什么事,我一眼就能看见。只可惜我就快走了,也出不了几天摊子了。”
谢岚山微觉诧异:“白天还没听你提起,去哪里?”
老人说他要离开这座城市,女儿在南边发展得很好,要接他过去。
“什么时候走?”谢岚山以前一直不知道老人还有个女儿,他一直住那种廉价的出租屋,独自一人,起早贪黑地讨生活。
“快了,最迟就这周吧。”谭伯突然神色黯淡,“这地方待了快十年了,一想到要走,总觉得根儿就没了,人特别不踏实。”
听着,其实不想走。
“老来享福,挺好。”谢岚山微动嘴角,没再劝这固执的老⼈收摊。
临走时,他特意回头看了一眼,谭伯身高将将过了⼀米七,被岁月压弯了脊梁骨,看着就更矮了,但因为年轻时卖过力⽓,身板倒还彪悍结实。
孤灯下,这么一个孤单人影,莫名令人安心。
回到家里,谢岚⼭百无聊赖,想到白天丁璃跟他说的话,突然有点冲动去天涯上搜搜⾃己跟穆昆的那个帖子。然而他在电脑前坐足了五分钟,搜索栏里已经打上了穆昆的名字,最后还是克制住了⾃己的好奇⼼,一个字一个字地又清空了。
走进浴室,打开冷水,把浴缸放满。
他脱掉衣服,深吸一口气,再次沉入水中。
忘记了什么时候养成了这个习惯,谢岚山合目躺在浴缸底,紧闭⽓门,控制呼吸,⾃己与⾃己角力。
水底闭气看似⼈人都会,其实是⼀门需要技巧的功夫,既要撇开杂念,忍受痛苦,又要探索极限,全神贯注。
闭气超过五分钟时,谢岚⼭能明显感受到⾃己心率下降,血压发⽣变化,但他的意识仍很清明。
只有濒临死亡的时候,他才能控制自己不去想卧底时期的那段经历,不去想枪支、毒品、吸毒过量的妓 女或者横死街头的少年。
还有,那个屡次出现在他梦里的、浑身是血的⼥人,似乎就是某个惨死在穆昆手下的受害者。
谢岚山刚回警队时风光过一阵子,队里的宣传文章把他吹得神乎其神,说他是一柄直插毒窝的尖刀利器。甚至不止一家的影视公司找上⻔门,想把他的经历拍成电影。但谢岚山一点没有英雄归来的荣耀与自得,只有逃离地狱后深深的茫然与余悸。
得益于警校里的刻苦训练,谢岚山是派出去的几个卧底里最快“出人头地”的。他稳重沉默,办事牢靠,打起架来从不惜命,还十项全能,能飙飞车、打狙击、扛火炮,所以很快受到赏识,跟上了穆昆底下的一个小头目。
在距中缅边界不到三公里的小城里,谢岚山跟着小头目在酒吧厮混,几杯烈酒下肚,那个小头目就跟人起了冲突。
起因是看上了一个显然未成年的女孩,对方却不肯从他。拉扯间,另一个显然未成年的男孩自称是女孩的朋友,跳出来打抱不平,骂骂咧咧的。
穆昆的手下都是属鬣狗的。小头目对女孩尚有怜香惜玉之心,对那一副混混打扮的男孩就毫不客气了。见小头目要拔枪,谢岚山眼明手快,及时往他腕上一推,将枪撞回对方怀里,然后迅速抄起酒瓶,朝那男孩脸上拍了过去。
其实着力瞬间他稍有延迟,疼是当然的,但不会重伤,更不会致命。
小头目阴着脸道:“酒瓶都没破。”
谢岚山二话不说,手一抬,用自己的头把瓶给爆了。
“还不快滚!”回头冲男孩骂了两句粗话,他对小头目说:“大哥,算了吧,你是大人物,不值得跟这种小屁孩认真,你要想撒气,小弟奉陪。”
小头目看似已经被谢岚山劝住了,被谢岚山扶着往酒吧门外走,然而刚刚踏出两步,他突然拿起吧台上半截破损的啤酒瓶,往少年的脖子狠狠扎了下去。
少年躲闪不及,倒地时,一脸不可置信地望着谢岚山。
远处隐隐传来警车声,酒吧内的毒贩们四散如鼠。
只有谢岚山怔在原地,三五秒之后,他本能地反应,脱下自己的T恤,撕扯着给少年包扎伤口。
那少年死死拉住谢岚山的手,满眼是泪地喊他,求他:“大哥……我也是……也是中国人,救我……”
颈部左侧的大动脉被划破了,少年一开口,血就喷涌如注,溅了谢岚山满脸。
那小头目在他身后骂:“谢岚山!你他妈想被抓吗,磨蹭什么?!”
但谢岚山不为所动。他将少年的左臂举过头顶,用专业的三角巾包扎法替他压迫止血,他用尽全力,按压少年的颈椎。
但血仍然止不住。少年的眼神渐渐涣散,呼吸趋于停止。
直到警方的子弹擦过耳边,另一个毒贩将他推搡上车,大骂道:“蠢货,人都死了!”
“倒看不出来,你还是活菩萨!”摆脱警车的追击之后,小头目拿枪顶住了谢岚山的前额,恶狠狠地看了他半晌,从牙齿缝里挤出一句话,“要不是穆昆点名要见你,我现在就一枪崩了你。”
谢岚山浑身是血,没说话。他已经习惯了在这种时刻沉默。
“搞不懂,穆老大为什么要见他?”同车的另一个毒贩不服气。
“能打,还打得好。”小头目到底还是惜才的,“能在雨林里潜伏三个小时,满身蚂蟥一动不动,然后一转身就单挑三个特警,你个畜生做得到?”
“打得好?”那人鼻子里哼出一声,“我看是长得好吧。”
谢岚山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被带去见了穆昆,第一次见面,当着他的面,穆昆用左手亮出一把华丽的长军刀,反身一刀,就划开了一个女人的咽喉。
他是左撇子,动作干脆利落,是个使惯了刀的。
当时谢岚⼭离这⼥人不足⼀米远。
用舌头舔了舔刀上鲜血,穆昆将长军刀收入刀鞘,接着从身后轻搂住谢岚山的腰,贴着他的⽿朵呵出一口湿暖的气息,笑说,听说你昨天想这么救一个人,你看,这不白救了。
这个⼥人就是当地一个种植罂粟的农民,与穆昆无冤⽆仇,穆昆杀她也没说明理由,好像是给谢岚山一个下马威,好像仅仅是以此为乐。
讽刺的是,这个杀⼈不眨眼的穆昆唯独对他这个卧底另眼相待,即便早已有人怀疑他的身份,他也充耳不闻。
谢岚⼭还记得,后来某天,穆昆轻轻捏了捏他的下巴,半真半假地说,你们缉毒队里有内鬼。
谢岚山面不改色,不着痕迹地否认道,你是说我们国家的缉毒队?是哪个省的禁毒总队,还是哪个市的缉毒支队?
穆昆此人狡诈多疑,用一个人前必然将这个人的背景掘个底朝天,还无数次突击似的试探。越遮掩越容易招致怀疑,所以他从未对穆昆隐瞒自己父亲曾经是缉毒警察的事实,也不否认自己曾被警校开除。
“我爸生前喜欢在你们国家的警局里交点朋友,这样也好方便他往内地送货。不过他死了以后,那条线就断了。”好在穆昆只是又一次试探他,紧接着他就跟他说了一个秘密,“我还在查,我打算送你一件礼物,让你知道你爸真正的死因。”
穆昆说告诉谢岚山,他父亲所在的缉毒支队里就有一个内鬼,他们给他取了个代号叫“门徒”。
穆昆还没来得及查出来,因为不久之后谢岚⼭就出卖了他,他在一场中美缅三国联合的缉毒行动中全军覆没,⾄此失去踪影。
忆起这些旧事,沉在水底的谢岚山不自觉地摸了了摸胸⼝的子弹链坠,短暂地轻抚之后,他的⼿手指骤然将这枚子弹捏紧,手背青筋凸现然后延伸,如同蔓延的藤类植物,他全身的肌肉都以这种诡异的姿态绷紧了。
他在水中睁开眼睛,黑暗中熠熠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