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书名:我的天才姐妹作者名:陈果本章字数:2338更新时间:2024-12-27 18:08:47
我的妈妈汪如菊从厦门回来了,她离家出走了两个月,终于回来了。她说她太想孩子了,日思夜想,想得睡不着觉,实在没办法在厦门呆了。
回来之后,她不再提离婚的事情。绝口不提。就像曾经发生的那些事情,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唯一还有记忆的,是她肩膀窝还算新鲜的疤痕,以及我的胳膊肚上,凸起来的,三条像毛毛虫一样碍眼的疤痕。
她有讲过那次选择不离婚的理由,她说,为了孩子。
是啊,为了孩子!中国女人,为了孩子什么都可以忍受。包括不忠的婚姻,包括家暴,包括不挣钱的丈夫。
那个丈夫,其实也是她的孩子。
汪如菊回来,我们都挺高兴的,何其贵尤其高兴,那些天他对我们的态度好多了,不随意打骂我们了,每天晚上按时回家,在家睡觉,还主动做了好几顿饭,而我的奶奶万秀慈,见我妈回来了,也就回老家去了。
汪如菊回来的头一个月,我们家门庭若市。村里的妇女们,都来打听去厦门打工的事情,羡慕着汪如菊一个月能拿到手的几百块钱工资。然而她们大部分人,都没有选择去厦门打工。毕竟,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挣钱是不重要的,照顾好丈夫和孩子才最重要。哪怕那个丈夫抽烟喝酒不挣钱,还动不动出轨、家暴。
汪如菊从厦门给我们带了些礼物。她给鹏程带的是一辆扭扭车,骑在上面双脚往前蹬,威风极了。鹏程坐上去,就变成这条街最靓的仔了。
她给我带了两本书,《格林童话》和《安徒生童话》,她知道我最爱书。但其实,这两本书,我找同学借着,早就读过了。我已经在囫囵吞枣般看《红楼梦》了,不管看不看得懂,我已经在看了。而她,带给我了两本童话书,还是带拼音的。
汪如菊给采莲带的是一条白色的公主裙。那条裙子有些大,我也能穿。我不喜欢我的书,我看过了,我喜欢采莲的公主裙。看着那条有着六层白色蓬蓬纱的公主裙,我忘记了我曾经在心中暗暗发的这辈子永远不会再穿裙子的誓言,我偷偷地试穿了那条裙子。只可惜,我刚穿上就被采莲发现了。采莲哭闹着说我把她的裙子穿旧了,扯着我让我赔,我生气地把那条裙子脱下来扔给她,从此,再也没碰过了。
汪如菊总喜欢拉着我们问,奶奶对我们好不好,奶奶好还是妈妈好,妈妈不在的时候想不想妈妈。采莲总是第一时间说出她想听的话,哄得汪如菊很高兴。我稍有迟疑,汪如菊就会骂我没良心。说她一把屎一把尿伺候我这么多年,奶奶来了,我的心几天就被奶奶勾走了。
汪如菊骂我的时候,采莲就在旁边说:“奶奶问妈妈好还是奶奶好,我都说妈妈好,姐姐说奶奶好。姐姐还说奶奶比妈妈好多了。”
我听了采莲的话惊呆了,我不记得我说过这些话了。就算说过,那也是为了巴结奶奶,让奶奶在妈妈不在的时候对我们好一点,采莲怎么能这样跟汪如菊说啊?
果然,汪如菊听了采莲的话,更生气了。她倒是没打我,就是不理我。她跟我冷战了好多天,每次我想跟她说话,或想让她帮我做件什么事情的时候,她都会说“奶奶好,你找奶奶去呀,你个没良心的。”
她回来之后,没跟何其贵冷战,反而跟我冷战了很多天。那些天我特别伤心,感觉我被全世界抛弃了,我心里更讨厌采莲了。
长大以后,在我们结婚之前,我和采莲在上海上班,有一次不知道为了什么,我跟采莲说起这件事,采莲笑着说她忘记了。我说,你撒谎,你根本就没有忘记。妈拿这件事说了我好多年,但凡我做错事了,或惹她不高兴了,她都会旧事重提,你怎么可能忘记呢?采莲想了想说,我那时候总是很害怕,我怕他们不要我了,再把我送给别人。弟弟是男孩,他们不会送人的,只会把女孩送人。如果他们更喜欢我一点,就不会把我送走了。所以,我总是跟妈妈说你的坏话,我希望他们再想把女儿送走的时候,选择送你走,而不是送我走。
这就是采莲的小心思吗?因为知道和弟弟不能比,从来不说弟弟坏话,反而看在父母都偏爱鹏程的份上,对鹏程特别好,巴结般的好,而对我这个姐姐,却各种争强斗胜,各种私下和当面的诋毁吗?
我被吓着了。小时候的我,安全感比采莲足,我从来没想过这些。
采莲说,我一直嫉妒你。他们从来没有说过把你送人的话,但是只要我稍微调皮一点,稍微娇气一点,他们就会说,早知道当初不把你抱回来了,或者说,再不听话,就把你送走。每次他们这样说,我就想哭。你从来没做过被送走的噩梦吧?我从小到大无数次做这种噩梦,好几次梦见被坏人领养了,他们把我杀了,切成一块一块的。我被吓醒了,害怕极了,妈问我怎么了,做什么噩梦了,我都不敢说,我怕他们听了,就真的要考虑把我送走了。
这些,我还真不知道。何其贵和汪如菊的嘴巴都很坏。何其贵是骨子里坏,汪如菊是说话不经过大脑,我记得他们对我的无数次嘲笑和贬低,我却不记得他们总跟采莲说,要把采莲送走。
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就没办法感同身受。听采莲这样说,再联想到采莲小时候的担惊受怕,我才知道,他们曾经对她做了多少恶。
他们是父母,我们无法选择,而我们小时候却必须依赖他们。这真让人难过。
采莲问,姐姐,你记不记得我小时候有多娇气?
记得。我说,你太爱哭了,太喜欢黏人了。爸爸妈妈在,你就黏在他们身上,他们不在,你就黏在我身上,像牛皮糖一样,甩不掉,骂不走。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那么娇气。采莲说,妈妈只喜欢抱弟弟,弟弟霸道,我每次到她怀里,弟弟都把我推开。你总觉得我小,什么都不懂,不喜欢带我玩,我去找你,你也把我推开,全家没有人喜欢我。
不是的,爸爸妈妈都喜欢你,不喜欢我。我说。
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真的一直都这样认为。鹏程是儿子,我们没办法比,但在我和采莲之间,他们确实更喜欢采莲。
就算你说的是真的,你有想过,我为了让他们喜欢我,付出了多少努力吗?而你呢,你从小到大,可曾做过我这样的努力?采莲问。
我确实没有。我从来没有为了让谁喜欢我做过什么努力。我一直都硬邦邦的,像个男人一样,硬邦邦的,胸前顶着个“勇”字,撞感情、撞生活。撞到头破血流,也不曾回头,不知反省。
跟采莲比,我一直就是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