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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书名:我的天才姐妹作者名:陈果本章字数:3696更新时间:2024-12-27 18:08:47

我带着采莲上了一年学,第二年,她就自己上学了。

那个时候,整个镇只有一家幼儿园,叫“镇政府机关幼儿园”。幼儿园不对外招生,能进去上学的,只有政府子弟,或能找到关系的镇上人。我们家很可惜,因为何其贵的公务员生涯太短,三个孩子,都没机会上幼儿园。

那时候,小学的法定入学年龄是六岁。六岁上学前班,七岁上一年级。我上一年级的时候,采莲只有五岁,她已经上学前班了。她是因为聪明“盛名在外”,被提前录取的。

村小学离我们家很近,就隔一条小路和一条国道。上课铃声响了,我从家里往学校跑,若国道上刚好没有车,而我又跑得很快的话,我跑到教室门口的时候,老师也刚从办公室走到教室门口。小学三年级之前,我们从来没有自己单独去上过学,都是汪如菊一天四趟接送。国道上来往的车辆很多,她怕我们出事。

国道对面是小学和六户人家。那六户人家因为太靠近马路,一楼的房子都改成了门面,要么自己做点小生意,要么出租出去。而我们这边的七户人家,因为离马路比较远,房子都只能自己住。

我上小学前一年,何其贵在马路对面那家租了间50平米左右的门面开诊所。门面隔成前后两部分。前面卖药,后面输液。

输液区有两张小床,可以给输液的人躺一躺。中午没人的时候,何其贵也会在那两张小床上休息。

在我上小学一年级、采莲上学前班的时候,发生了几件我这辈子都忘不了,并对我此后的人生选择产生了重大影响的事情。

第一件事,是某个星期天上午九点钟左右,我和采莲去药店找何其贵。没找到人。房东告诉我们,何其贵在旁边的小吃店里,带着鹏程吃饭呢!我们便找过去了。我们看见,他们所在的小桌上,放着一碗牛肉面和一份小笼包。何其贵在吃面,鹏程在吃小笼包。

何其贵本来吃的高高兴兴的,看见了我们,突然脸就垮了下来。他问我们:“你们吃饭了没?”

“没吃。”我说。

“你们想吃什么?”何其贵问。

印象当中,七岁之前,我吃小笼包的次数屈指可数。看着鹏程面前的小笼包,我不自觉地吞咽了口水。我指着小笼包说:“我想吃这个。”

何其贵说:“我给你们买碗豆腐面,你俩分着吃。小笼包没有了。”

说着就叫店家:“老板,来碗豆腐面,多拿个小碗过来,我们家二丫头吃得少。”

我进门的时候,明明看见蒸锅上架着很多小笼包的屉子。他怎么会说小笼包没有了呢?我正要说话,采莲说:“我们不饿,妈一会儿就做饭了。”说完,拉着我的手快快地跑走了。

回去的路上,我问采莲:“你为什么要说不饿?妈喜欢睡懒觉,早上都不做饭的,我早就饿坏了。”

采莲说:“爸爸根本就不想给我们买小笼包,要不是别人看着,豆腐面都不想给我们买,我们还是不要吃了。”

我想到蒸锅上的小笼包屉子,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回去之后,我把这事跟汪如菊说了,汪如菊咬牙切齿说:“何其贵真过分,平时只带鹏程去吃饭就算了,被你们撞见了,还舍不得给你们买一笼小笼包吃。”

采莲当时已经在旁边玩了,她听了这话,气鼓鼓地说了句:“谁稀罕吃他买的小笼包!”

其实,那件事情我并没有生气。我虽然已经七岁了,但我对别人情绪感知的能力特别差,反射弧别长。何其贵没给我们买就算了,我只是为吃不到小笼包而难过,并不认为,这值得生气。只有采莲,她虽然只有五岁,但那天上午,她一直表现地特别生气。

汪如菊为了安慰我们,破天荒地做了早饭。她煮了面条,还给我和采莲一人煮了个荷包蛋。

鸡蛋面吃完了,我就开开心心地玩了起来。但采莲,似乎还是不怎么高兴。一直到何其贵回家,她才变得高兴起来。

那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何其贵回家之后特别生气,找茬对我发火,骂我衣服上全是灰。院子里有沙土,以前我也经常玩得衣服上都是灰,但因为衣服不是他洗,他从来没有骂过我。那一次,他专门为这件事骂了我。

采莲因为一上午都不高兴,没跟我一起玩沙土。她见何其贵对我发火,就走到何其贵面前,问:“爸爸,你上午生意好不好?赚了多少钱?有人打针吗?”

何其贵不耐烦地回答了她,他们又说了会儿话,采莲一直哄着何其贵。何其贵不生气了,进屋了,采莲才出来跟我玩。

何其贵进屋了,汪如菊出来了。她给我打灰,带我和采莲去厨房洗手。她小声跟我们说:“何其贵不是人,偷吃被你们撞见,舍不得给你们买小笼包又被邻居撞见,丢了面子,回来跟你们发火。”

我问汪如菊:“你怎么知道的?”

“周家奶奶跟我说的。”汪如菊说。

虽然我比较迟钝,对这些事情似懂非懂。但何其贵的脸色、回来后对我发的火,以及他对采莲的格外偏爱,却伤了我的自尊心。何其贵见到我总是发火,见到采莲,却和颜悦色。他只对我发火,却总是很容易被采莲哄好,这都是我讨厌何其贵,也讨厌采莲的重要理由。

从此之后的很多年,我没再去过那家小吃店。就算是路过了,也视而不见。特别是上午十点钟之前,我宁可绕远路,都不会让自己经过小吃店。何其贵介意他带鹏程吃早饭的时候被我们撞见,我也介意我经过的时候不小心撞见正在吃早饭的他们。

我家隔壁,男的姓李,女的姓张。我们分别叫李叔叔、张阿姨。他们家和我们家一样,也三个孩子,也是两个大女儿,一个小儿子。他们家最大的女儿叫李婷婷,比采莲大一岁,采莲比同龄人早一年入学,李婷婷和采莲是同班同学。

李家条件比我们家好,虽然宅基地面积比我们家小太多了,但他们家盖了两层楼。张阿姨是个很能干的女人,盖房子的时候,楼上是正常的三室两厅。房子盖好入住之后,发现我们家附近厂子里的工人有租房需求,就把楼上的三室两厅改成了三个很小的一室一厅,租给不同的人家居住,以此赚些租金。

不要小瞧那些租金。对于特别不稳定的农民来说,那些租金,能派很大的用场。我们家房子面积大,却没有租出去。李婷婷家的房子租了出去,他们家餐桌上的豆腐,豆芽和荤菜,以及孩子们手里的零食,几乎都从这些租金里来。至于她在街上开饭店赚的钱,就用来置办家什了。她家的彩色电视机、家庭影院,都是张阿姨开饭店之后置办下来的。

我们家,因为爸爸不好好做生意,总打麻将,妈妈在家照顾孩子,没有收入来源,家里很少能吃到荤菜。餐桌上的菜,都是汪如菊空闲时自己种的。我们家是外来户,没有土地,只在院子里开辟了一块小菜园儿,种的菜勉强够吃。小时候我总是特别馋,羡慕那些经常能吃到荤菜的人家,而我们家除了鸭架鸡架鱼头之外,只有逢年过节才有“正常”的荤菜吃。何其贵和汪如菊勉强算是文化人,特别是何其贵,知道小孩子吃不好营养就不够。为了给我们补充营养,每周都让汪如菊去菜场买一副鸭架或鸡架,拿回来给我们煮汤喝。鸭架和鸡架是菜场最便宜的荤菜,两块五就能买一副。上面的肉几乎被剔光了,只有脖子上有些肉。饱含淋巴结的鸭脖子和鸡脖子,是我们三个小孩最喜欢争抢的食物。

除了鸭架和鸡架之外,我们家还经常吃鱼头。那时候的人们,并没有意识到鱼头的珍贵,饭店里也不做剁椒鱼头。大鱼头在菜场上,是没人要的东西,两块钱就能买一个。汪如菊买了来,给我们煲汤喝。何其贵骗我们说,鱼眼睛吃了眼明心亮,会变聪明,我们就抢着吃鱼眼睛。鱼鳃附近最嫩的那块肉,被何其贵吃掉了。

成年以后,我们才知道,鱼身上最好吃的肉,就是每次被何其贵吃掉的那块。

我家餐桌上,每周能吃到的荤菜就这三样,再过来是鲢鱼。鲢鱼是市场上最便宜的鱼。我们家大概一个月能吃上一次。每次买了鲢鱼,汪如菊都会拿很多配菜一起炖。豆腐、豆芽、青菜之类的。小孩子吃鱼肉,汪如菊就吃点配菜。有时候,她连配菜都不吃,就吃点单炒的蔬菜。

我和鹏程争抢着吃鱼的时候,就是采莲发挥的时候了。她总是第一个发现汪如菊是家里唯一一个没吃鱼的人,她总是会叫汪如菊跟我们一起吃。汪如菊不吃,采莲就反复劝,汪如菊反复拒绝,拒绝之后,一唱三叹夸采莲:“还是二丫好,没白心疼,知道让妈妈吃。你们一个二个,哪个知道了?”

每到这时候,我就很尴尬,不是我不肯让,是我根本就想不到要让。吃鱼的次数太少,我只顾着自己吃了,哪里想到还要让妈妈呢?采莲让了之后,我跟在采莲身后让汪如菊吃,汪如菊依然不吃,也不表扬我,只筷子头点着我的头批评:“要不是妹妹让,你想得起来让我吗?家里最没良心的就是你了。”

然后,我就没胃口吃饭了,鱼也很少吃了。可是下一次,我依然不是那个想不到要让父母的人。脑子不好,缺根筋这件事是天生的,我没有办法。我永远都不可能像采莲一样,八面玲珑,第一时间发现父母的需求,说出父母爱听的话。

我永远都是家里那个最不讨喜的大女儿,从小到大都是。

鱼吃完了,还有鱼骨头。采莲吃过的鱼骨头从来不扔。她把鱼骨头的关节一节节咬开,吸吮关节里面那一点点仅剩的汤汁。我们都很奇怪地看着她,采莲找补说:“鱼身上最好吃的是关节里面的汤,又鲜又嫩。”

我们都开始咬关节。鹏程小,咬不动。我咬了两下,就被关节上的那根大刺刺伤了。我的嘴巴冒血,汪如菊嘲笑我说:“看我们大丫笨的,咬鱼骨头都不会。”

这时候,何其贵只会含笑看着我们。他大概是觉得,我们这样很可爱吧!这是他另外一个为数不多的能感受到天伦之乐的时候了。

其后的某一天,吃完鱼之后,何其贵不让采莲咬鱼关节了,而是把那条鱼的关节全部收集起来。他把那些关节洗干净,在窗台上晾干了,裹上面粉,过油炸了给我们吃。酥酥脆脆的鱼关节很好吃。那是我小时候吃过的最好吃的零食之一了。可惜数量太少,可惜何其贵就炸了那么一次。而汪如菊并不耐烦做那么精细的零食给我们,之后,我们就再也没吃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