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选择孤独
书名:你好,小亦作者名:小亦本章字数:2688更新时间:2023-05-16 12:54:53
今天刷微博的时候,看到了一条蛮有意思的动态:“在长期的一个人生活中,并非孤独选择了我,而是我选择了孤独。”
我想了想,我的人生轨迹演变至今日,大概我也是很有资格去说这句话的人。
前些天,南京突然降温,于是我很想吃火锅。忙完了手头的事情之后,我选择一个人去吃。
对我来说,这其实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在火锅店门口排队拿号的时候,服务生问我:“您好,请问您几位?”
“一位。”
于是四面八方的目光都向我聚集了过来,那里面充斥着各异的情绪。
最边上的一对情侣看我的眼神,是看单身狗的;那几个闺蜜团,像是在看社交恐惧症的;而最大的那一群估计是部门聚餐,他们眼里的我就像是个孤僻怪小孩。
我想,你们肯定不知道,一个人去吃火锅有多爽。
可以全部拿肉,一点素菜都不要;如果辣锅的东西太辣,可以去清汤锅里涮一涮;一杯冰可乐和一杯热唯怡轮换着喝,没有人会说我;可以调很多奇奇怪怪的油碟……
总之,所有和朋友一起吃火锅时不方便去做的事情,一个人的时候都可以肆无忌惮地做。
孤独,有的时候意味着全然的自由。
忘了是谁说过,人类是群居动物,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所以,大多数人类在做事情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拉上同伴,以免自己落单。
我以前也是这样的人。高中的时候,我连课间上厕所都要拉上朋友一起,更别提上学放学和中午吃饭了。
不知道为什么,如果一个人走在路上的时候,总是脚步匆匆,甚至连抬起头和人对视的勇气都没有。
仔细想来,我也不知道那时候的自己究竟在怕些什么。大概是自信缺失,所以总会有不安全感。
没有同伴的时候,孤身一人于我而言,大概意味着“我这个人很糟糕,所以没有朋友愿意和我一起”。
但是长大之后,就发现不是这样。成年人的世界里会有距离感和个人空间。我听过一句话,人要适应孤独,要学会与孤独相处。
成长对我们来说不只意味着单纯的长大成人,同样代表了,我们要开始学着把自己从群体中抽离出来,习惯一个人的生活。
但习惯和适应其实都不是好的词汇,因为它们意味着妥协,包含有一种“虽然非我所愿,但我可以勉强接受”的不情愿。
我们在看到一个人在独自做一件“本该和其他人一起做的事情”时,总是会用一些并不漂亮的词去形容他。
他很可怜,他很寂寞,他很无聊,最终极的词汇就是“他很坚强”。
但是坚强在这种语境下也不是什么褒义的词汇。我记得陈铭老师在《奇葩说》第五季中说过一句话:“如果一个词的噪声很大,那就是表达者的问题,这不是一个好词。”
当人们用这些噪声很大的词汇来形容一个人的孤独时,那恰恰证明了,孤独在他们心里的地位并不高。
其实不是这样的。当我在大学里日渐习惯一个人出行,心境也在不断地变化。蜕变到最后,孤独于我而言,反而成为了一种享受。
前两天正好在公众号看到一篇推文“一个人可以孤独成什么样子”。字里行间充斥着低落的情绪。
其实我很能理解这种感受,因为当初的我也是这么过渡过来的。
所以我想告诉那篇文章的作者,不要觉得孤独让人失落,因为很多时候孤独并不是一件坏事。
在现代如此纷杂的环境里,与其保持低质量的奇怪社交,还不如拥有高质量的孤独。
一个人看电影没什么不好,纵然无人与你探讨,却能够更加专注地投入剧情。
一个人逛街没什么不好,可能没人帮你参考,但却可以完全凭本心买自己喜欢的东西。
一个人待在房间没什么不好,无人打扰中可以仔细倾听世界的每一处回声。
一个人吃火锅也没什么不好,在自由的饮食选择里,会体验到从未有过的畅快感觉。
我有很多朋友,但某些时候,我也需要一个人待着。
充足的个人空间会给我满满的悠闲和安全感,这是友情和与人相处所不能带给我们的东西,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自由”。
写了这么多,其实还是想告诉大家,孤独没有我们想得那么可怕。
当你学会从中体悟舒适,获得快乐,享受孤独本身,那么孤独对你来说,就会变成一件好事。
胡歌又刷屏了。
近日他上了《朗读者》,而这一期的主题是“生命”,他用磁性的嗓音,朗读了一段《哈姆雷特》中的经典独白,相当震撼: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默忍受命运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种更高贵?死了,睡着了,什么都完了……
从胡歌口中说出这段话,格外的掷地有声,那场几乎改变他命运的车祸,让他重新思考了生命的意义。
胡歌说:
我有一个阶段特别不愿意去提及那段事情,因为车祸,我身上背负了太多光环,大家都说我勇敢的从这个车祸中走了出来,给了我很多溢美之词,但那个阶段我觉得我不需要。
但是这几年,为什么包括我自己都会再去回忆这件事情,因为今年正好12年了,算是一个小小的轮回吧。我会思考那件事情带给我了什么,我觉得,我能够活下来,或许是因为有一些事情要做。
12年是一个轮回,上一次是老胡的本命年,24岁风华正茂,却飞来横祸。
如今他已36岁,经历过死亡边沿,又重新回到事业巅峰,这份阅历让他比常人有更深的洞察,对世事看的更清更透。
难怪有人说,没有经历过生死的人,不要轻易说看懂人生。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胡歌无疑做到了。
2005年,23岁的他,以一部《仙剑奇侠传》横空出世。豪爽深情、痞帅洒脱的李逍遥走进人们的视线,胡歌一举成名,国民男神不胫而走。
君子世无双,陌上人如玉。
茨威格说,世人不知道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在暗中标好了价格。
或许是人生的路太过顺利,上天有意搓搓他的锐气,悄悄设置了一些难关。
2006年夏天,胡歌在横店《射雕》剧组。8月29日深夜拍完戏后,他跟助理张冕连夜坐车回上海,参加第二天的宣传活动。
助理心疼他累了一天,主动跟他换了位置,让他能在后座好好休息。谁也没想到,因为司机的疲劳驾驶,车子在嘉兴地界出了严重车祸。
胡歌整个头部遭到重击,连夜送到医院,全身上下被缝了120多针,并做了脸部植皮手术。
他醒过来的第一句话是:其他人怎么样?
身边人都瞒着他说,别人都没事,就你伤的最重。
胡歌终于舒了一口气:那就好。
几天后,他终于知道真相,助理张冕已在车祸当场死亡。这时胡歌再也控制不住,号啕大哭起来。
为了不让眼泪滴到伤口上,他就把头放得很低很低,让眼泪全都流在地上。
虽然保住了命,但对于一个明星来说,毁了容的脸,这是多大的打击啊。
后来他在博客里写下:
车祸创伤了我的容貌,也冲击了我的内心。
每次当我战战兢兢拿起镜子的时候,我都渴望能在镜子里寻找到勇气和力量。
镜子的语言简洁而充满了智能,除了我自己,没有人能够让我真正重新站立。
正如尼采所说,杀不死我的,只会使我更加强大。
每个人一生中或许都会经历一段难熬的日子,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够帮你。助理的不幸离去,让他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因为他要为她而活。
《幸福的拾荒者》完整地记录了他的心路历程。为此,他把这本书的收入全部给了张冕的父母,只要一有空就去看望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