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不是我杀的人?
书名:犯罪心理:一号档案作者名:吾宋本章字数:2016更新时间:2023-11-14 23:42:13
“不对啊,怎么可能会是这个样子?”陈束看着面前的一幕,整个人都有些凌乱。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自己把薛觅给打死之后,就在客厅里面,然后没有移动过才对。
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周哥,尸体上面有刀。”周莹莹敏锐的发现了尸体胸口上的刀柄。
刀柄已经没入了薛觅的胸口,可想而知凶手下手的力气到底有多大。
这一刀是奔着弄死薛觅的。
“不对啊,我没有啊,我没有动刀子啊。”陈束惊恐的看着面前的一幕。
这和他的记忆完全不同啊,难道说他的记忆错乱了?
想不通啊,实在是想不通啊。
陈束双手抱着自己的头,百思不得其解,瞳孔都有些涣散。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检查现场,看看还有没有别人的踪迹。”周仓立马下定了判断。
看陈束的样子,现在的这个场景明显超出了陈束的预料,这也就说明,其中说不定有蹊跷。
如此一来的话,就必须思考到可能二次案发的情况,所以必须保护一下案发现场。
三个人都很有经验了,开始提取指纹和脚印。
刀柄上面是有指纹的,并且是遗留比较清晰的指纹。
并且大门口也发现了脚印,和陈束不同的脚印。
这脚印比陈束的更大一点,看上去很是不凡。
“你出门的时候没有关门吗?”秦牧问了一句。
陈束摇了摇头,然后又点了点头。
“应该没有吧……”
他有些不太肯定,看到自己的妻子死了,当时的陈束整个人都是慌乱的,然后就慌忙跑出去自首了。
具体有没有关门,陈束也不太清楚。
不过秦牧听到陈束的这个说法,推测陈束很有可能是没有关门。
并且门把手上面也体现了这一点。
里面的门把手上面是有陈束的指纹的,并且上面还有血迹。
这就可以推测出来,陈束应该是拉门出去,然后去警局了。
但是外面的门把手上面,是没有任何指纹的。
并且也没有任何的血迹。
这么说起来的话,就可以推测出来。
当时的陈束应该是情急之下,然后想要自首,就急忙跑了出去,然后就忘记关门了。
情急之下、丧失部分理智的时候,的确是不会记下这些细节,这也符合当时陈束的心理情况。
如果按照这个推测的话,那么事情应该也就清晰了起来。
当初,陈束和薛觅发生争执之后,误以为自己杀死了薛觅,所以就慌忙跑出去,然后去警局自首了。
但是这个时候,薛觅其实并没有死亡。
而是处于一种假死的情况。
这个时候,真正的凶手来了。
出于某种目的,凶手进去了陈束的家中。
然后发现了客厅中浑身鲜血的薛觅。
薛觅这个时候应该醒过来了,看到了面前的真凶。
这个时候,真凶可能是本身和薛觅有矛盾,又或者是入室盗窃的小偷见事情败露,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然后这才杀死薛觅。
等到陈束带秦牧他们跑过来之后,才会呈现出这种情况。
否则的话,按照陈束所说的,几乎是不可能的。
难不成薛觅自己逃跑的时候,不小心把刀给扒拉下来,从而导致出现的这种情况?
这简直是扯淡。
就算刀从房顶掉下来,也不会彻底没入薛觅的胸口。
房顶距离地板的才多少米,顶多也就三米的距离。
就算是按照重力加速度的计算,压根也不会有那么大的冲击力,顶多会插入人体之中。
甚至说是碰到骨头都会反弹回去,怎么可能会出现这种情况。
明摆着就是有人对死者进行了二次伤害,所以导致的死者死亡。
“这……我……”陈束看着面前的情景,彻底迷茫了。
“薛觅的主要死亡因素,和你应该没有关系。”周仓对陈束解释了一句。
不过对于薛觅的死亡,陈束肯定是要负次要责任的。
甚至有可能法官会判陈束为主要责任,因为陈束是先致使薛觅昏迷。
从而让薛觅出现无法抵抗的因素,继而才会被后来的凶手彻底杀死。
以这个角度来推测的话,如果陈束不对薛觅造成伤害,不把大门打开,凶手肯定是不会杀死薛觅的。
因为他本就没有办法。
就算是凶手想要对薛觅下手,诱骗薛觅开门,但那也是凶手个人的手段,而且薛觅也有部分能力尝试逃跑。
可以说,这个案子和陈束是脱不了关系的。
除非有别的转机。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陈束应该不太可能会欺骗他们,然而伪造出来这个杀人现场。
因为陈束本身就必须负刑事责任。
“这样啊。”陈束长长的松了口气。
只要人不是他杀的,自己的罪罚可能就会会轻上很多。
并且他也主动自首了,在加上这一点,或许他的刑罚就更轻了。
想到这一点之后,陈束长长的松了口气。
“你就暂时别进来,这个案发现场,我们再找找。”秦牧说了一句,也不管陈束,直接又进入了房间中。
至于陈束逃跑这回事,基本上不可能发生。
因为陈束本人就是过来自首的,而且他们现在已经记住了陈束,如果陈束逃跑。
不说马上就能抓到他吧,但也是很快就能够抓到陈束。
到时候陈束的性质就恶劣了,从陈束主动过来自首,并且争取减刑这方面来看,毫无疑问,陈束是不会这么做的。
这么做,只会让陈束本人更加的陷入绝境。
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陈束别说有逃跑的想法了,就算是动一下,陈束都不敢动。
不一会儿的时间,曲煜就慌忙的跑了过来。
专业的事情,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
验尸,秦牧他们并不是很在行,所以一来就给曲煜打电话了。
警局距离这里也不是很远,所以曲煜的动作很快。
“你们怎么不早点叫我?都快吃中午饭了。”曲煜抱怨了一声,然后就开始验尸。
一上午都没尸体,现在到了饭点,出现案子了。
咋滴,我们法医天生自带饭点遇尸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