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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照片

书名:现代妖怪生存指南作者名:大狼起来喝药了本章字数:2548更新时间:2023-12-27 20:36:30

  又过了半个多小时,姜诚知告别程知勿离开了“入洞房”,她家在眉州老城区有一套房子,在岷江边上,是上世纪末的小区了,位置不错,程知勿记得自己小时候还去过她家里做客。姜父和姜母都是老一批的知识分子,言谈举止带着书卷气,对女儿带回家的这个失去了亲生父母的同学没有任何歧视,反而连连称赞程知勿小小年纪就自立懂事,嘱咐他有空多去坐坐。姜诚知在长大后能走上搞创作这条路也是受了姜父姜母的很大影响,程知勿记得她家里有一面墙的大书柜,左边是中国名著,右边是外国名著,中间是一些程知勿看不懂的东西。

  之后程知勿也被姜诚知拽着去过家里好多次,这个女孩儿打小就活泼好动,程知勿拧不过她。他在姜家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摆弄姜父的那堆高科技玩意儿,姜父在报社工作,经常接触到比较前沿的东西,诸如最新的科技成果和发展趋势之类的,时间久了也渐渐被那些东西吸引,成了“半个业余的口头科研工作者”。

  这是姜父的原话,程知勿还记得,他头一次见到有人能把这么多谦虚的词儿用得这么恰如其分,丝毫没有做作的意思。

  有一次姜父说要给程知勿拍照,把腼腆的程知勿高兴坏了,要知道在那个年代可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照相机,少有人家愿意花不小的一笔钱去置办这么个没有实际价值的玩意儿。姜父也是因为工作需求才有这么一部,那是日本产的奥林巴斯330型相机,不过巴掌大小,模样很古怪,侧面看上去就像一个逗号,头大一些,尾巴尖短一些。

  这种只需要装胶片和电池,在拍照的时候只需要摁一下快门的相机在当时被称作“傻瓜相机”,但能用得上这种相机的人里可没有一个是傻瓜。这大概也是一种酸葡萄心理。

  拍照场地选在了姜家的书房,姜父先给程知勿拍,拍完又给姜诚知拍了一张。小孩哪儿知道摆什么poss,只能姜父先给程知勿摆好,然后再退回去找角度拍照。

  到给姜诚知拍照的时候,程知勿就在姜父旁边看着对方摆弄相机调整镜头。小姜诚知不需要父亲帮忙调整动作,她有很好的镜头感,取景框中的她站在书架前,柔和的阳光透过院子里那棵香樟树树叶的间隙稀稀落落地洒在书房的地板上,一阵微风吹过,同时姜父按下了快门键。

  过了一会儿,姜父把冲洗好的照片从暗室里拿了出来,每张照片他都冲了两份,一份给程知勿,一份留家里。

  “小程长大后一定是个英俊潇洒的帅小伙,有意向的话可以考虑去影视行业发展呢。什么是影视行业?哈哈哈,你还小,姜叔叔就随口唠叨唠叨……。”姜父把程知勿的照片递给了他,又拿出姜诚知的那张,佯装严肃审视的模样,“小程你看看,姜叔叔这张拍得怎么样?来点评点评。”

  上了年纪的人都喜欢逗小孩,倒不是真想从小孩子口中得到什么深刻的评价,那太难为人了,姜这么问其实也就是想勾着腼腆内向的程知勿多说说话。

  姜父严肃的表情感染了小程知勿,他也立马肃然地看向了照片,仿佛那张薄薄的相纸上记载了天下最大的秘密。过了几分钟,就在姜父都要憋不住笑的时候,程知勿终于放弃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评价这张照片,他盯着相片中的画面看:背景是高大的书架,姜诚知那小小的站在书架前的身影仿佛是从书里走出来的角色。由于两人还是小孩,所以姜父拍照时取景的高度很靠近地面,镜头也扬起了一个微小的角度,使得这张照片中的背景呈现倾斜的角度。

  程知勿啊了一声,这样看去,姜诚知背后沉重的书架仿佛随时都会倾倒下来,整张照片充满了不稳定的危机感,而画面中的那个小女孩儿却丝毫不害怕——当然不害怕了,这只是视觉差罢了——于是小姜诚知就成了这个不稳定的画面中唯一稳定的因素。

  “照片里在崩塌,但……她除外。”小程知勿绞尽脑汁,终于想起了“崩塌”这个词,只有小学三年级的他没什么词汇量,崩塌对他来说是个很高级的词语了。

  姜父憋在心里的笑意随着程知勿说出这句话猛地烟消云散了,就像是被烈日下薄薄的积雪。他慎而又慎地盯着程知勿那略带婴儿肥的脸颊看了几秒,但除了模仿他而刻意装出的严肃之外没有读出任何别的东西。他又看向手中的照片,不知道是心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他这一次真的感受到了程知勿口中的“崩塌”感,世界仿佛正在成为一片废墟,而姜诚知就是站在这片废墟中唯一坚韧的花,但也在摇摇欲坠。

  把女儿拍到了危险中的姜父背后冒出了冷汗,小程知勿的灵感和敏锐远超他的想象,虽然这只是一张照片,只是他不经意之下微微扬起的镜头带来的视觉误差,但他绝对不能接受女儿被拍成这样。

  “这些……我看不懂。”程知勿又出声说,姜父一个激灵,顺着他指的地方看去,程知勿的手指落在照片里姜诚知背后的书架上,那是位于中间的书架,也就是程知勿完全看不懂的那部分。姜父舒了口气,这才是一个小孩子应该有的回答嘛,他将手里的照片一收,准备过会儿就拿去烧掉,至于给了程知勿的那张就算了,已经送出去的东西他也不好意思再要回来。

  “小程,走,叔叔给你讲讲那些书,你感兴趣吗……”

  ————————

  程知勿站在“入洞房”门口,双手拄着盲杖,面朝姜诚知离开的方向,这条街没有路灯,好在程知勿的店距离街口能被路灯照亮的地方并不算远,站在店门口的他甚至能在视线中寻到那一抹不太明晰的暖黄色块。他知道,那个女孩儿就走在一片黑暗之中,此时的她和自己一样,眼中唯一的光亮就是那远处的灯光。

  “小多,把手电给我一下,在柜台后面,从下往上数的第二个抽屉里。”程知勿唤了一声,按以往他是不可能对小多发布这么复杂的指令的,小多也不敢表现出能听懂的样子,但是现在两边都摊明了,就没什么可顾忌的了。

  小多叫了一声表示听到了,然后走到柜台后把手电叼了出来。

  盲人家里备手电不是什么太稀奇的事情,这就和夜间行车一样,开灯的目的不止是照亮前路,还能让来车看见自己,程知勿备这么个手电也是出于这种考虑:他有时候晚上会出去溜达,打个手电能防止路上的行人和车辆没注意到自己。

  “喂,给你打灯了,走到街口喊我一声,我就回去了。”程知勿接过手电,冲着姜诚知的方向大声喊道。

  姜诚知听到声音,疑惑地转过头来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预想中的光柱并没有出现。只看了一眼,她就明白是咋回事了:程知勿把手电拿反了,他举着手电抵在侧腰,手电的光把他的侧身照得亮如白昼,而对着自己这边的却是手电的底部。

  姜诚知:“……”算了吧。

  走到街口时,她配合地冲着程知勿喊了一声:“我到了,你收起来吧!”话音落下,她看见那个光团熄灭在了黑暗中,程知勿逆光的身影走回到了店里去,不多时之后,“入洞房”的灯光也被程知勿逐一关上,黑暗吞噬了一切。

  他真的能帮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