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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程紫安篇

后记 程紫安篇

书名:岁月至此剧终作者名:陌安凉本章字数:14738更新时间:2023-12-27 20:35:10

安安,作为一个女孩子,千万不要让任何事情委屈自己。

时隔这么久,我还记得奶奶和我说过的话。

我看着镜子里的人,那张脸仿佛是巧夺天工的神话。

从小到大,听得最多的便是“你们家的孙女儿真漂亮”“那个小姑娘真有气质”等。可是这美丽有时候却是一种错。爸爸妈妈的争吵经常都是因为这种美丽。

“生成这个狐媚样子,究竟还是我的女儿吗?”

“她是从我肚子上掉下来的肉,怎么就不是你的女儿了?”

“谁知道你去外面找了些什么人?”

“你说清楚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外面找人?”

每次来来去去都是这么几句话。

他们不仅吵架,还动手,闹得家里乌烟瘴气的。每到这个时候,奶奶总是把我搂在她的怀里,用干枯的双手捂着耳朵,小声地说道:“安安,你不要听那些话。”

奶奶是一位老裁缝,我的很多衣服都是奶奶戴着老花镜,用那台老式的缝纫机缝制的。她欢喜地让我穿上那些衣服,笑眯眯地说道:“安安,你是不是上天派来的小仙女?”

从7岁开始,我便能知道这美丽究竟能带给我什么。

那位食堂大叔会给我盛许多的肉。他会笑眯眯地说道:“小姑娘,你真瘦,要多吃点肉。”

而我身后同样跟我一样瘦的女生嘟囔着:“怎么我的肉这么少?”

食堂大叔脸色不悦地说道:“你不能吃太多肉,否则会变胖,变胖就难看了。”

那个女生当场不依不饶地哭了起来,这件事情闹得很大,那位食堂大叔被开除了。

类似的事情还有许多。比如在ATM前排队取钱的时候,只要我甜甜的一个微笑,前面的人会自动让路。买衣服的时候只要我面带微笑,再撒撒娇,就能以便宜的价格买到我想要的衣服。

如果对象是女的,尤其是中年大妈和一些同龄人的话,这美丽对她们来说就是一种讽刺,任凭你再会说她们也不会买账。

真的不是我自恋,从幼儿园开始便有许多男生前赴后继涌来,最后全部死在碉堡之下。99%的人很肤浅,都是因为这副皮囊而喜欢我。

而剩下1%的人是傻子,比如说那个叫楚墨远的,居然傻到为我坐牢。

奶奶说,看一个男人要看他的指甲,留长指甲的人一定很自我,留的指甲很短的人一定不喜欢麻烦而且脾气暴躁。如果有一个男人留着不长不短的指甲并且修理得很干净,那一定是注重细节而且内心复杂的人。

所以,看一个男的我会首先看他的指甲。

楚墨远的大拇指和小指的指甲都很长,而且真的极度自恋。

若不是看在他是楚家少爷的份上,我肯定不会答应和他做朋友。

想和我做朋友非常简单,只要向我表白,你就能听我说:“对不起,我们不合适,所以还是做朋友吧。”这样的拒绝后,99%的人不会和我做朋友。可是楚墨远那个傻子似乎一直都是那1%里的人,所以他在我这么说之后,很认真地反问道:“现在我们是朋友了吗?”

看着他那个傻样儿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点头。

或许是因为长得漂亮的缘故,所以从小我就喜欢被男生围绕的感觉,尤其是优秀的男生。虽然总是有其他女生在旁边叽叽喳喳。

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

爱慕虚荣或许是大多数漂亮女生的本性,也的确有这个资本。

如果没有夜之航的话,我肯定会选择这个傻子的,至少能够完全去掌控他。而夜之航,是我从来掌控不到的人。

我和夜之航读的是同一个高中,公认的情侣最配党。最早认识夜之航是从同班女生那里知道他这个人的。那些女生说他长得好看,性格古怪,有些孤傲,全世界的女生都不入他的眼。

有人夸张地告诉我,如果我走在路上,有男生自始至终没有看我一眼,那个人一定就是夜之航。

一开始我不信,直到夜之航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才终于明白,他真的完完全全无视我。

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确定:这个人一定是夜之航。因为他只管走着路,视线在我身上停留没有超过1/3秒,连表情都没变。

当两个人擦肩而过有段距离后,我又快速走了回去,用很蹩脚的理由搭讪。

“同学,你掉了10块钱。”我拿着皱巴巴的10块钱,笑着递到他面前。

想不到夜之航皱着眉头说道:“这不是我的。”

“你怎么那么肯定?”

“因为我包里从来没有放10块钱的人民币。”

“为什么?”

“因为10块钱人民币的颜色太难看。”他说完没有做任何逗留,干脆地转身离开。

第一次,搭讪失败,原因是因为对方不喜欢人民币的颜色。夜之航比我的想象有趣得多,原本以为他只是个不开窍的木鱼脑袋。

后来我才知道夜之航在学校的呼声很高,而且高傲得要命,从来都是用下巴看人,没有哪个女生能出现在和他少于3米的地方。

然后我在捉摸,那天的搭讪究竟是几米来着?两米还是3米?

我一直在纠结。

第一次和夜之航正式接触的时候,是在高一的播音主持比赛中。

我程紫安从来不会错过每一件出风头的事情。播音主持比赛的时候,我念了一首外国的诗,获得了冠军。并不是因为我念得有多么好,而是因为那天八个评委有六个是男的。但是我只得了五票,因为其中有一个是夜之航。

冠军揭晓的时候,夜之航砸了一个杯子,不知道是因为被气得,还是因为一群外貌协会的评委。

我拿着奖杯朝夜之航的背影媚笑着送了一个飞吻,全场都沸腾了。

程紫安之心,路人皆知,好像唯独夜之航不知道。

成为播音主持冠军之后,我的声音每天中午都会出现在学校的广播里。

“高一三班的夜之航同学,有人为你点了一首《栀子花开》,祝你天天开心。”

“高一三班的夜之航同学,有人捡到你的饭卡,请速来广播室认领。”

“高一三班的夜之航同学,高三五班一个姓张的女同学让我传达对你的爱慕之情,下面是一首她写的诗……”

夜之航的名字被频繁提起,或者与我的名字一起被频繁提起。

“那个女播音肯定喜欢夜之航。”

“他们般配,男的帅,女的漂亮。”

“可是夜之航好像对那个女的熟视无睹。”

“报应,哈哈。”

每天都能听到类似的议论,三年都不换点新说辞。

夜之航冷淡的态度很让人生气,所以我气势汹汹地将他堵在学校门口。门口围了一圈看热闹的人。

我一开口就直奔主题:“夜之航,我要当你媳妇儿。”

夜之航想都没想,直接说道:“滚!”一个字干净利落。

女生们暗暗叫好,男生在旁边吼了起来:“程紫安,来当我媳妇儿吧。”周围的人哄堂大笑。

我红着脸,气得跺跺脚,转身跑了。

我是真的没想到夜之航居然这么不给面子。换个角度想,能被轻易征服的人也不是我程紫安的菜。

夜之航这盘菜我吃定了!

奶奶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

于是我买了一摞厚厚的书开始研究菜谱,然后找人试吃。当然,都是找的追求我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段时间我的追求者人数锐减,最后还是没有研究出一道菜,反而让大火把我的刘海儿烧煳了一缕。

这条路行不通,我只好换条路,三班的人调笑道:“程紫安,你不如转到三班来啊。”

我笑眯眯地回答道:“我也想转过来啊,可是老师舍不得让我去别的班啊。”

一群人哄堂大笑,除了夜之航。

夏天,我穿着长长的裙子,坐在夜之航前面一位同学的书桌上,一动不动地看着他。夜之航沉着脸,耳朵却一点一点泛红。他沉声道:“程紫安,你这么直勾勾地看着一个男人,害不害臊啊!”

我欢快地笑着说道:“我不知道我害不害臊,但是我知道你肯定很害臊。”

夜之航对于我的调戏也只有简单的一个字。

“滚!”

我一直以为夜之航是特别的,就算他不喜欢我也不会喜欢别人。但是后来我才知道,他心里是有人的。

偷鸡摸狗的事情不干,偷偷跟踪的事情还是有的。夜之航出校门后总是左拐,但是他们家应该右拐才走的到。

然后我偷偷跟踪了他,这一跟,跟到了市重点高中的校门口。夜之航喜欢站在学校门口右手边第三棵银杏树下等。他无聊地拿出手机在屏幕上滑两下,然后放进兜里,然后又拿出来滑两下,再放进兜里,反复八次后,终于他朝一个人走了过去。

那是一个精瘦的小姑娘,个子不高,发育也不完全,整个人藏在灰扑扑的校服下,背着一个大书包。看到夜之航默默地跟在小姑娘的后面,我不禁撇撇嘴。原来他喜欢的人竟然是这么干瘪瘪的女生。

最令人惊讶的是,夜之航就这样默默跟在那个小姑娘身后直到她回家,其他什么也没做。他送完小姑娘一回头就撞见尾随的我。他的脸色很不好,眉间有着隐隐约约的怒色。“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总得来瞧瞧我的情敌是谁。”我对他笑靥如花。

“程紫安!”夜之航大为恼火地问道,“你究竟想做什么?”

“我想做你媳妇儿。”夜之航还没开口就被我抢先说道,“我知道你要说滚,先帮你说了,不用感谢我。”说完我一溜烟儿地跑没影了。

第二天,我穿着学校发的那身很土很矬的校服去上学了,教室里的人大跌眼镜。

一开始上学,我和年级主任对上了。那个老妖婆非要我穿校服,而我死活就不穿。她和三个中年妇女强行拉我去厕所,企图扒我衣服。后来校长知道了非常生气,给那四个老阿姨处分,理由是侮辱了学生的人格。

我一抽一抽地在校长面前讲了被扒衣服是一件多么让人屈辱的事情,然后说到有些激动的人在被侮辱人格后会做出过激的事情,比如跳楼等。校长大为受用,决心要给我一个交代。

所以,全校都知道我是多么的讨厌穿校服。

奶奶说,一个女子活着就要尽情展现她的美,这样她喜欢的男子才会主动找上门。

这校服就是首要打击对象。

而夜之航偏偏喜欢穿校服的,我只能把这丑到哭的校服穿到他面前晃荡,可是他依旧无动于衷。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我总觉得我和夜之航中间不是隔层纱,而是连子弹都穿不透的防弹墙。

奶奶说的那些话,统统不管用。

高二的时候,分文理科。我去看了夜之航的分科志愿表,他填的是理科,于是我毅然决然地选了理科。

其实我文科一科的分数比理综的分数加起来还要高。

当班主任看到我填的分科志愿表时,诧异地问道:“你怎么不选你擅长的文科?”

我调皮地眨着眼睛回答道:“大概突然对理科十分热爱,不报理科会死。”

不报理科大概会被夜之航淡漠折磨死。

然后我和夜之航分到了一个班,我厚着脸皮和他的前同桌换了位置,成为他的新同桌。

当我把一摞厚厚的书砸到他旁边的桌子上的时候,夜之航眼睛都没有眨过。

我友好地伸出手,笑眯眯地说道:“你好,新同桌。”

夜之航屁也不嘣一个。

我和夜之航成为同桌后发现他的生活特简单,上课睡觉,下课睡觉,每一天睡得天昏地暗,不辨日月。

一开始还有课代表收作业,后来干脆连作业也不收了。反正夜之航也不会写,我更不会写。

从一开始,我和夜之航像一对怪物一样,被班上其他人集体孤立。当然,也会有男生偷偷给我递情书,我转身便将情书贴在后面黑板的一角落,供大家指正批评,学习修改。后来再也没有班上的男生给我递情书。

我成为夜之航的跟班,他睡觉我睡觉,他吃饭我吃饭,他看手机我看手机,他去男厕所,我跟着去……女厕所。

上完厕所出来,夜之航在门口堵着我,不耐烦地大声吼道:“程紫安,为什么你总是阴魂不散啊?”

我在衣服上擦了擦手上的水,愣了愣,然后冷声说道:“兄弟,麻烦你让个道,这里是女厕所。”

夜之航被气得不行,又说不出什么话来反驳,模样很是憋屈。

我心里暗爽。

高二下学期的时候,夜之航的课桌上终于出现了课本、笔。这个事实真的是天雷滚滚。上课的时候他认真听讲,下课的时候跑老师的办公室跑得最勤快。对于夜之航的转变,班上其他人非常好奇。

只有我知道原因。

他心中的那个小姑娘是市重点中学的第一名。她仿佛被钉在第一名的宝座上一般,拽都拽不下来。明年是高三,那个小姑娘肯定要考重点大学,如果夜之航想跟那个小姑娘发展发展,就必须把成绩提升上去。

我叹口气,只有跟着夜之航抱着书啃,因为我也想和他发展发展。要是以后读大学不在一个地方,这还能怎么愉快地发展呢?

我拿着物理书,觉得像在看天书。

什么是质子?

质子就是人质,曾经燕国的太子丹被送到秦国成为质子。

拿着物理书为什么又有一种看历史书的感觉。

高二上学期以前,我对理综是一窍不通,脑海里除了想怎么拿下夜之航再无其他。高二下学期以后我不但应该懂什么库仑定律,还要懂什么是光合作用,以及化学上什么的氧化还原反应。这些知识和亚热带季风气候、拿破仑大帝还有唯物主义相冲突,在脑海里拼个你死我活,最后两败俱伤。

奶奶说,一个女人可以无知,但是气质必须要端够,尤其是还要装作懂很多的样子。

可是一看到理综的题我头都大了,只好选择去问夜之航。可是他每次都不理我。一学期下来,他再也没对我说过任何一句话。

高三一开学,我毫不犹豫地选择转到文科,因为高二期末考试理综成绩加起来还没有30分。

理科三科老师同我原来的班主任商量,一定要把我弄回文科班,因为这样的学生他们实在没法教。

为了长远考虑,我同意转到文科。因为我知道,如果继续读理科,一定追赶不上夜之航的脚步。

我搬书那天,夜之航居然在笑,就好像我走了以后他会立即去买鞭炮来放。一年的同桌没有什么暧昧,也应该有点感情。好歹我给他带了一年的早餐,虽然我买的早餐他一口都没尝过。

夜之航这副样子着实让人有些垂头丧气。打入敌人内部一年,却还是没有得到重要情报,更别说沟通感情。

唯一的收获大概就是知道了夜之航爱喝可乐,还必须是百事可乐。

我抱着书走的时候,扭头问他:“你会不会忘记我这个同桌?”

“未记住,谈何忘记。”

我抱着厚厚的书,背挺得笔直,脸上挂着微笑,不漏出丝毫悲伤的情绪,可是心里的伤却撕裂成一道口子。

第一次,我觉得这么无力。

我单纯地以为,只要把心全部捧到那个人面前,我就能被接受。我以为这一年的同桌生涯会是我和夜之航的转折点,却没想到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最初的原点。

他还是他,我却丢失了心。

有这么一种感觉:有些人你不去看他的时候,他频繁地出现在生活中。当可以要去寻他的时候,他却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高三那一年,我没有去找过他,更没有遇见过夜之航,尽管学校那么小。

那一年,我的脑海重新被文综填满,再加上语数外的轰炸,只有一个小小的角落属于夜之航。

他像一棵扎入深根的藤蔓,盘踞在心里某个位置,时不时地耀武扬威。

奶奶说,再爱一个人也要爱得有自尊。

大概高三那一年没有和夜之航正面接触,是我唯一的自尊。可惜这份自尊还是被我踩碎了。

高考前夕,我忍不住去找夜之航。

一年不见,夜之航眉眼的轮廓越发的硬朗,个子也长高了不少。我站在教室外面,他的座位是临窗,一眼就看见他翻着一本闲书,似乎是关于室内装饰的。

我敲敲玻璃窗,他抬起头,脸上迷茫的表情刺伤了我的眼睛。

我假装从未受过伤,依旧笑靥如花地打着招呼:“夜之航,你没有忘记我这个旧同桌吧。”

夜之航不吭声,继续翻着手中的书。

我坐在窗台上,长长的裙子晃啊晃啊,迎着阳光,没心没肺地笑着。“老同桌,你打算考哪所大学啊?”

每次月考公布成绩,全年级的成绩都是公开的。夜之航名字的排位一次比一次靠前。

大概是被我问得不耐烦了,夜之航才皱着眉头回答道:“我考哪所大学和你有关系吗?”

“因为我想跟你一起啊……”我低着头,小声呢喃道。

“程紫安,我不想看见你。”

“你为什么这么讨厌我?”

“因为你很虚伪。”

认识夜之航有3年,他一共只对我说过13句话,似乎大多数的话语气都不太好。

我的笑再也装不下去,面无表情地跳下窗台,拍拍屁股上的灰尘反问道:“难道你就不虚伪吗?”

说完,我扭头就走了。

你才虚伪!你们全家都虚伪!

我趴在桌子上,愣愣地看着窗外发呆。到底是什么地方出了错,才让夜之航对我的成见这么深。

高考考理综的时候,夜之航没有来。考试之前,有人三三两两讨论着原因,众说纷纭。

考场上,我拿着文综卷子,久久没有下笔。如果我答题,就意味着我和夜之航可能再无交集。

奶奶说,不要让任何人影响你的命运。

高考是人生中一个很重要的转折点,这关系到将来一系列问题。夜之航不爱我,我为什么还要拿未来去赌一把。

所以,我还是做了文综的题,而且是超常发挥。

高考完,我站在学校门口,回头审视这个我生活了3年的学校,心中百味杂陈。高三比较流行一句话:18岁之前一定要谈一场恋爱,不然读高中就是枉费。

在18岁的尾巴上,我还是没能谈一场恋爱。

后来我回到母校寻找回忆的时候,那些单纯的恋爱让人心生艳羡。哪怕只是吃个饭,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脸上,都带着满足的幸福。他们不问将来,也不问过去,爱得直白,爱得洒脱。

去逛校园的时候,刚好看到有老师在训一个哭得梨花带雨的女生。大致内容就是让女生和那个男生分手,说他们没有未来。那个女生倔强地反问道:“你凭什么质疑我们的爱情?你凭什么质疑我们没有未来?”

我不知道后来那个女生究竟怎样了,但是我知道高中的爱情萌芽很少有开花结果的。因为到了大学,世界更宽广,遇见的人会更多,选择也更多。

我跟自己说,上了大学说不定会遇见更好的,说不定就会把夜之航忘得干干净净。

填学校志愿的时候,我报的是A大。我不想走得太远。或许我还没死心,心里隐隐约约觉得在这里有可能会等到夜之航,毕竟这里是他的根。

我怎么也没想到竟然和夜之航的心上人成为舍友。她没什么变化,打扮品味还是一样差劲。

我知道有一天会遇见夜之航,但是没想到会那么快遇到他。他买了新车,开始明目张胆地追他的心上人。

可是他的心上人好像很讨厌他。

忘记说了,他的心上人叫林晚。真是一个没有品味的名字。

林晚的名字没我好听,头发干枯发黄,没我的头发长得好。身材不如我,脸蛋不如我,我的品味更是甩她十条街。

如果是个正常人,肯定会选择我而不是林晚,偏偏夜之航就是那个瞎眼。

和林晚一起住,我的脑袋里会泛起一些很疯狂的事情,比如干掉林晚。

只要林晚消失了,就没人和我抢夜之航了。

不过我最终也只是想想罢了。挨着林晚住,也算一种内心的折磨,所以我打算找个借口换寝室。

我去找宿管阿姨协商过,不过宿管阿姨拒绝了,她说室友间应该好好相处。

听了这句话,我理所当然地不会和她好好相处。

于是我经常把衣服乱丢,垃圾乱丢,霸占洗漱台许久,偏偏不让她们如意。那天洗澡,我故意磨蹭到熄灯,故意把热水用完。然后我们之间的战争就爆发了。

林晚人不高,但是力气大,揪在我胳膊上,我疼得直掉眼泪。我也不是吃素的,伸出指甲,狠狠在她脸上刮了一下,心里甚至恶毒地想毁容最好。

她和苏眠那个贱人一起对付我,我程紫安什么时候受到过这么大的侮辱。

不过动静闹得很大,我将胳膊上的淤青给宿管阿姨看,让她允许我换寝室,又哭着求她收留我一晚。

第二天我就搬了出去。

夜之航的喜欢从暗恋转化成轰轰烈烈的明恋,不过每次都是自取其辱。

军训的时候,他拿着可乐坐在墙头上,笑得很张扬。我许久没看见他那样笑了。

这个世界上,能让夜之航笑的只有林晚以及他新开的酒吧。

高考之后,夜之航开了一家酒吧。这件事情还是听班主任说的。他拿录取通知书给我的时候,笑着说道:“你们这一届都挺有出息的。那个夜之航还当了酒吧的老板。”

知道夜之航还在本市读大学,我的老毛病又犯了,没事就往他们学校跑,然后跟踪他。

我只是想默默地看着他,默默地靠近他。因为自从他开始追林晚后,我就只能采取迂回战术。

奶奶说,一场爱情里必须应该有计谋。

我从来不是什么善良的女生,也不是什么柔弱得只会仰望夜之航的女生。我的幸福,我的夜之航必须用尽手段去争取。因为一场爱情里,阴谋是必需的,反派的存在也是必需的。我丝毫不介意我会成为反派。

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对一件东西的势在必得从小时候就开始了。

7岁的时候,我看中了一双鞋子,非常喜欢。可是那双鞋子只有小一码的型号了,奶奶不让买,说会磨脚。我缠着她非要买。尽管那双鞋子将我的后脚跟磨出血,我还是天天穿着,只因为它配裙子最好看。

13岁的时候,我看中橱窗里的一条裙子,标价3 500元。可是那时候,我的零花钱每个月只有300元。我要不花一分钱存一年多才能买到那条裙子。后来我央求那个店主,将裙子收起来,等我一年后再来取。店主死活不同意,我赖在店门口死活不走,最后她没办法才答应的。不到一年,我就买到了那条裙子,只是穿了一次就被刮破了。

你看,对于喜爱的东西,我如此执着。

为了夜之航,我用尽手段当上了他们学校cosplay社团的社长,经常在学校的文艺表演中,带领一群小喽啰穿着奇怪的衣服在舞台上摆pose。我又联系了他们学校广播站的人让他们做cosplay社的一个视频专题。那个视频在他们学校的电视台反反复复回放。

只有这样,我才能出现在夜之航的视线中。

为了当那个社长,我出卖色相,对前任社长大人表示滔滔不绝的仰望。为此前任社长大人踢掉了他的媳妇儿。

当上社长后,我缝制衣服的技术让那群小喽啰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社团里需要的很多衣服都要买,成本很高。我的加入为社团带来了巨大的利益。

我奶奶是老裁缝,我会缝制衣服全是她教的。

为了加入社团,我缝制了那件大红嫁衣。

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和夜之航再相遇做铺垫。

和夜之航相遇那天阳光很好。我故意去他学校堵人,没想到还真被我在宿舍楼下给堵着了。

他抱着篮球,穿着运动服,看样子是准备去打篮球。

我蹦蹦跳跳地跑过去,笑着喊道:“老同桌,好久不见,甚是想念。”

夜之航眼神间虽有一瞬间的诧异,但是却没说话,直接抱着篮球从我面前走了过去。

我笑着跟在后面,说道:“我要跟你去打篮球。”

反正也没规定我不能去打篮球啊,于是我跟他去了篮球场。

正是三月春光好时节,天上有风筝在飞,暖风轻柔地拂过。

我的出现几乎吸引了篮球场上所有人的目光。我喜欢那种让他们突然呆掉的感觉。

我坐在观众席上,目光全部落到夜之航的身上。不得不说,他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不知道是因为我的目光太过炙热还是什么,他打了20分钟就抱着篮球打算离开。

我急忙从观众席上站起来。“夜之航……”剩下的话还没喊完,众目睽睽下我从观众席上摔了下来,额头被撞破了,脚也扭伤了。

原本往前走的夜之航停下来回头,然后皱着眉头走过来,冷冷地问道:“你还能走路吗?”

我的眼睛蓄满泪水,可怜兮兮地摇摇头。

夜之航总算有良心,肯背着我去医务室。

这是我一生当中最丢脸也是最幸福的时刻。

我趴在夜之航的背上,闻着他的气息,紧紧搂着他的脖子傻傻地笑出声:“夜之航,我今天回去打算不洗澡了。”

“你手松点,勒死我了。”他冷冷吼道。

一路上有许多人看着我和夜之航,有女生嬉笑着说:“那对情侣好般配,好恩爱。”

夜之航立即瞪回去,恶声恶气地回答:“闭上你的嘴巴!”

我胡乱摸摸夜之航的耳朵,撇着嘴说道:“你就这么在意吗?”

奶奶说,耳廓薄的人通常薄情。

夜之航的耳廓就薄,可惜他对别人深情。

医生用消毒水擦着我额头上的伤口,我疼得直抽冷气,问:“医生,这会留疤吗?”

“不会。”然后他接着说道,“你都有男朋友了,怎么还害怕留疤?”

我做着鬼脸,故意抹黑夜之航,说道:“我男朋友经常说我长得丑。”

“你还长得丑?我从来没看过比你还好看的人。”

我踢了踢夜之航的腿,骄傲地说道:“你看,医生说从来没看过比我还好看的人,你要珍惜哈。”

夜之航看都没看我一眼,直接走出了医务室,直到夜幕降临都没回来,还是医务室里来的其他人送我回的寝室。临走时,那个医生还不忘叮嘱道:“小姑娘,你和你男朋友分手吧。我把我儿子介绍给你。”

我看了看他的长相,然后联想了一下他儿子的长相,浑身都在起鸡皮疙瘩。

阔别重逢居然以这样的方式结束了。

得空的时候,我经常去新欢酒吧坐坐。夜之航有新欢,却没有旧爱。我没有新欢,也没有旧爱。

我学会了喝酒。

夜之航喝酒的模样着实太迷人。他坐在角落里也不说话,我静静地看着他也不说话。

那些过往在脑海里一幕幕地回放着,上大学这么久,都没有和他搭上一句话。于是我踩着高跟鞋,走到他的面前,露出自认为最好看的笑容,道:“夜之航,好久不见。”

“我好像和你不太熟。”夜之航冷冷地回答道。

我厚着脸皮在他旁边坐下,端着一杯酒,笑眯眯地问道:“你的心上人是怎样一个人啊?”

“不用你知道。”

“这个我当然要知道啊。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程紫安,请你以后不要出现在我的面前。”

这大概是夜之航对我说过最客气的话,因为他用了“请”字。

我依旧笑着,只是内心像打翻了一瓶醋,酸得不行,眼泪都快酸出来了。我站起来,将酒全部泼到他脸上,道:“夜之航,我程紫安最受不得委屈。所以这些委屈我会统统还回去!”

我早就说过,我不是什么善良的人,也知道拿捏别人的软肋。

林晚的软肋就是她那个傻弟弟。

是我将那个小傻子拐出医院的。原本只是想吓唬吓唬林晚,谁知道那个小傻子竟然趁我给他买棉花糖的时候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我才知道,他死了。

我却丝毫没有内疚感。

人是我拐出来的没错,但是人不是我杀死的,我为什么要将罪责揽在自己身上。如果那个小傻子不乱跑,他将得到棉花糖而不是丧失一条命。

只是看到夜之航抱着痛不欲生的林晚,我发现自己做错了一件事情。因为我让林晚有了依靠夜之航的机会。

看着他们经常在一起,夜之航小心翼翼地讨好林晚,我的心四分五裂,嫉妒得发狂,脑海里有一只魔鬼叫嚣着除掉林晚。只要她死了,夜之航就是我的了。

大概是爱夜之航爱得太疯狂,所以我才攥着刀毫不犹豫向林晚刺去。

我明明知道这一次,便失去了爱夜之航的机会。

既然得不到他,也不能让他得到。

要是不幸福,那么大家一起不幸福。

谁能想到林晚的小姐妹居然冲出来挡刀子呢?

其实我根本就下不了手,我只是给了夜之航一个彻底厌恶我的机会。或许他越是对我恶劣,我会越快放弃他。

在夜之航身上,我看不到一丝光亮。

奶奶说,千万不要去纠缠一个不爱你的人。

我也不想去纠缠,我也有我的骄傲,可是这些骄傲统统被夜之航毫不犹豫地踩在脚底下。

每天看着他和林晚并肩而立,我心里真的嫉妒得发狂。

动刀子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没想到楚墨远那个伪娘居然会挺身而出,替我去坐牢。

我心里只有一点点感激他,真的只有一点点。

我的生命中除了夜之航的戏份最多,其余的便是楚墨远。

在我疯狂地跟在夜之航屁股后面的时候,楚墨远也在我身后转悠,甩都甩不掉。

我跟踪完夜之航以后,回头就看见笑得一脸灿烂的楚墨远。

他笑着说道:“美女,原来你还有做007的潜质。”

我不搭话,直接无视他。

想不到楚墨远凑到我面前,笑嘻嘻地说道:“美女,有空赏脸吃饭吗?”

我白了他一眼,答道:“我有空,但是不想赏脸。”

“美女,我有夜之航的惊天大内幕。”

眼前的人也拿捏着我的弱点。于是我恶声恶气地说道:“我要吃燕窝鲍鱼。”

后来楚墨远真的带我去吃了燕窝鲍鱼。老实说,非常难吃。

我踢了踢楚墨远的脚,不耐烦地吼道:“有什么内幕赶快说,别浪费我时间。”

“美女,不要心急。”楚墨远翘着兰花指慢条斯理地剥个虾放在我盘里,笑呵呵地说道,“你尝尝。”

我将盘子往旁边重重一放,冷声道:“你手脏,我怕吃了会拉肚子。”

楚墨远也没生气。

“你不说我就走了。”

楚墨远沉默半晌,才慢慢说道:“夜之航是不会喜欢你的。”“这点我知道,不劳您费心提醒。”我冷冷说道。

“程紫安,我会对你好的。”楚墨远又说。

“神经!”我厌恶地撇嘴。

“我真的会对你很好的很好的。”楚墨远提高分贝。

“你脑子有病!”我用漂亮绝伦的大眼睛瞪他,大声吼他。

那天一下午,有两个奇怪的人在高级的餐厅里全是这种对话,惹得那个服务生眼睛都看斜了。

即将走的时候,我笑着仰起头,问楚墨远:“你是不是很喜欢我这张脸?”

楚墨远老老实实点头。

我拿起桌上的餐刀,在脸上比画着,笑眯眯地说道:“如果我毁容了,你还会喜欢我吗?”

楚墨远脸色一变,急忙把刀子夺过去,说道:“你的脸这么漂亮,划伤好可惜。”

听到他的话我突然就笑了,笑得泪水涟涟。

“楚墨远,你爱的是一张皮囊,而不是真正的程紫安啊。”

真正的程紫安受不得半点委屈,眼睛里容不得一点沙子,敢爱敢恨,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肠恶毒,锱铢必较。

真正的程紫安对于得不到的东西从来就是不得到就毁掉。

美丽外表下,这副身体是流着毒脓的啊。

那天,在楚墨远的面前,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我哭了许久许久。上一次哭还是奶奶去世的时候。

她拉着我的手,说道:“安安,做人不要太善良。”她这辈子就是吃了善良的亏。明明她才是正房,最后却被当成小三赶出来。她什么都不要,唯一抱走了她的儿子。这一生,她过得太憋屈,所以才让我不要学她。

可是,奶奶啊,我没有学您,一样得不到爱情,一样得不到幸福。

其实,我也想做一个善良的女生,每天像朵白莲花一样活着。我也想当一个朴实的女生,不要那么爱打扮,不要那么爱慕虚荣,不要每天都那么花里胡哨的。

其实,我也想做一个乖学生。上课听老师的话,下课融入女生的小圈子里,说说八卦。只是这样璀璨夺目的外表注定了一场孤单的旅行。

很多时候,我拿着刀在镜子面前对着脸比画,脑袋里总是在想是不是没有了这张脸,就没有这样孤单的人生。夜之航就会多看我几眼。反正他又不喜欢这副皮囊。

可是我怕疼,也下不了手,我丢不掉被人仰慕的虚荣。

后来某一天,楚墨远过来对我说:“程紫安,我想了解真正的你,请给我一个机会。”

我摇摇头,回答道:“真实的我你肯定不喜欢。所以你也不必费心了解。楚墨远,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楚墨远在我身后高声问道:“夜之航有什么好?他不喜欢你,他只喜欢林晚!”

“那有什么关系?我喜欢他就够了。”我执拗地回答道。

“程紫安,你为什么总是不相信我和其他人不一样,是能给你幸福的那个人呢?”楚墨远依旧不死心。

“我不适合你,苏眠才是适合你的那个人。”我承认,在这里提这句话,只是为了让楚墨远更加讨厌林晚的小姐妹而已。

你看,我就是这么恶毒的人。

楚墨远大声吼道:“程紫安,我就是喜欢你!尽管你拒绝我,我还是不会放弃!总有一天你会爱上我的!”

我头也不回地说道:“那你就等死的那一天吧。”

楚墨远替我坐牢的情我是一定要还的。我程紫安从来不会欠任何人。于是,在楚墨远出狱后,我想用一场恋爱去报答他。这或许是他想要的。

我从来没想过,苦苦追我那么久的楚墨远很轻易地放掉了这个机会。

从监狱里出来后,楚墨远变了许多,变得成熟稳重,身上的许多小孩子脾气没有了。他不再来缠着我,不再打扮,也不去上学,成天躲在家里不出门。

从前那个花花少爷突然就安静老实下来,我还真有几分不习惯。

林晚的那个小姐妹似乎挺喜欢楚墨远的。虽然我刺伤她的手,让她从此不能画画,但是我还是没有任何愧疚感。

谁让她没事找事儿冲过来的,怪不得我。

我到楚墨远家打算还他情的时候,总能看到林晚的小姐妹在楚家周围晃悠。

楚墨远越来越不对劲儿,走路摔跤,手上拿什么掉什么。

原来他得了渐冻症。

那天他清醒的时候,在病床上柔柔地看着我,小声说道:“程紫安,对不起,我食言了。这辈子,我没法对你好了。”

听到他这么说,我的眼中竟然会湿湿的。“那你不要死啊!楚墨远,你要是死了,我会讨厌你一辈子的,让你做鬼都不得安宁。”

“其实我也不想死啊……我还有好多事情没做。我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世界,还没有好好爱一个人,还没有好好孝顺过父母,总是和他们吵嘴顶嘴……我真的不想死啊……”

我第一次看到楚墨远的眼泪。尽管他病了这么久,这是他第一次哭。脸上的伤心无奈让人无端的有几分心疼。

于是我安慰道:“说不定老天看你丑就不收你了呢?你努力活着,我陪你一起。”

楚墨远红着眼睛,小声说道:“你不要这样,替你坐牢我是自愿的,不需要你的任何报答。”

我调皮地眨眨眼睛,笑着说道:“你忘记了吗?我们还是朋友啊。”

他腼腆地笑了笑,只是脸上肌肉僵硬,已经看不出来那是笑。

那段时间,我一直陪在楚墨远的身边,看着一个鲜活的人生命是如何一点一点流逝,旁人却无能为力。

那是一种极刑,比凌迟还要让人痛。

我经常看到楚墨远昏迷后醒来,醒了之后又陷入昏迷,神智不清醒,吃不下一口饭,喝不下一口水,全靠输液。护士扎针每次都要扎好多次。

林晚的小姐妹哭着让楚墨远答应她的请求,他实在是于心不忍,所以才点头答应。

晚上的时候,他低声说道:“程紫安,我真希望这场婚礼的女主角是你。”

我守在他的身边,笑着说道:“要不然我满足你去抢婚好了?”说完我自顾笑了起来。

第二天,是他和林晚小姐妹的婚礼。

那天的楚墨远很帅。那身西装还是我帮他挑的。

婚礼上,牧师问:“请问楚墨远先生,你是否愿意娶苏眠小姐,让她成为你的合法妻子,按照上帝的法令同她住,与她在上帝的面前结为一体,在婚约中共同生活。并承诺从今以后爱她、尊敬她、安慰她、珍爱她、保护她,无论她生病或者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离开世界,至死不渝?新郎请回答。”

楚墨远没有力气说话了。当时我站在他的旁边,他用唯一能动的手指头在我手心画着什么。

他的眼睛越来越沉重,越来越沉重,最后陷入了永远的沉睡。

我不知道他画了什么,但是我知道那一定是他的不舍。

楚墨远舍不得这个世界,却还是要离开。

不知道他喜不喜欢那个新世界。

我记得那天的教堂阳光很好,但是空气里却散发着冰冷。

林晚和她的小姐妹哭得肝肠寸断,我却微笑着,心里暗自对楚墨远说“一路走好”。

楚墨远死后的很长时间里,我都在做梦。我梦见的是夜之航。梦见他和林晚在教堂结婚。两个人看起来很合适,我还笑眯眯地送了红包给他们。

以前,我觉得林晚肯定不会和夜之航在一起,可是那天新欢酒吧两周年庆生的时候,我知道他们终将会在一起。

我不甘心,非常不甘心。

我认识夜之航将近五年,也喜欢他将近五年,凭什么林晚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得到夜之航,而我苦苦追寻却得不到他一星半点的关注。

我就像电视剧里恶毒的女二号一样,约林晚出来开始搬弄是非。

夜之航的事情我是从楚墨远嘴里知道的,林晚的事情我是从夜之航嘴里知道的。当然,只是机缘巧合下,我听到夜之航打电话。而他是托人查他父亲和林晚的关系。

然后,我给林晚编了一个故事。

那个故事里夜之航是彻头彻尾的大坏蛋,看她的反应,我知道她信了。

晚上的时候,我去新欢酒吧找到夜之航。

那天夜之航没有喝酒,脸上带着淡淡的笑意看着手机屏幕,仿佛那屏幕能开出一朵花。

我走近一看,原来是一条短信,只有“晚安”两个字,而发件人是林晚。

突然他的手机短信提示响了,下一秒蹦进来一条短信,发件人也是林晚。

他看了短信,却久久没有回。

我笑眯眯地站在他面前,道:“夜之航,我们打个赌。”

“她该姓夜这件事情是你说的?”

“看来你还不笨。”我由衷地称赞道。

夜之航突然变了脸色,握紧拳头,仿佛随时都能一拳砸在我的脸上。“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说道:“夜之航,我们打个赌吧。我们赌林晚知道真相后还爱不爱你。”

夜之航没有说话。

我继续笑眯眯地说道:“其实你也不确定林晚是不是爱你的吧?你也想确定你在林晚心中的位置吧?”

“我赌。”

“明天到酒吧来,她也会来。夜之航,你输定了!至于赌注么……输的人答应赢的人一个要求。”

“好。”夜之航毫不拖泥带水地说道。

我的嘴角带着一丝冷笑,仿佛能预料到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第二天,看见林晚来的时候,我故意坐在夜之航的身上吻了上去。夜之航被突如其来的动作弄懵了,也忘记了反抗。

眼角的余光瞥见林晚扭头就跑,我心里早就乐开花了。

夜之航狠狠推开我,准备起身去追林晚。

我笑着从地上爬起来,无所谓地拍拍灰尘,笑眯眯地说道:“你现在去追她,她肯定听不进去。不如隔段时间去找她。如果她再来找你,说明心里是有你的。如果她不在乎,心里便是没你。如果你这样冲上去追她,她会更加讨厌你,你更没机会。”

夜之航被这样的理由成功说服了。

他在酒吧里,天天守着电话。

我在酒吧里,天天守着他,直到某天他接到林晚的告别电话。

夜之航要去追她。

我抱着夜之航的胳膊,扬起那张满面泪痕的脸,问他:“夜之航,你有一点点喜欢过我吗?哪怕是一点点?”

“我从来没喜欢过你,一切只是你一厢情愿。”夜之航面无表情地回答。

“今天,你一定要去找她是吗?”

夜之航甩开我的手,皱着眉头厌恶地说:“既然知道,就不要耽误我。”

他作势要走,我随手提起一个板凳,向吧台里的酒瓶狠狠砸去。瓶子稀里哗啦碎了一地,酒也洒得满地都是。

我拿着点燃的打火机,流着眼泪决绝地说道:“夜之航,如果你踏出一步,我会放火烧了酒吧,包括我自己。”

夜之航只犹豫了一秒,还是踏了出去。

我疯狂地哈哈大笑,笑得泪水涟涟,然后毫不犹豫地点火。

酒吧是木质装饰,天气比较干燥,还有酒精的作用,火势很大,几下就蹿得老高。

夜之航站在酒吧门口,着急地高声喊道:“程紫安,你快出来。”

我笑着摇摇头,无比悲凉。“夜之航,我爱了你这么多年,所有的骄傲都奉献给你,所有的自尊都让你踩。到如今,你依旧选择林晚。夜之航,你不爱我,我除了死还要怎么办?你告诉我,我应该怎么办……”

周围都是火,酒吧里的人纷纷逃了出去。

站在火的中间,我的眼泪刚流出来就被大火的灼热迅速蒸发干。

“你走吧,去找林晚。然后你会背负着罪责和她生活在一起,这辈子你都不得安宁!”我低着头,看着跳跃的火焰,心中没有丝毫恐惧。因为我早已经是孑然一身。

奶奶去世,爸爸妈妈离婚,各自生活,谁也不愿意认这个女儿。

夜之航突然冒着火势,两三步冲过来,拽着我的手臂,死活将我往外拽。

我站在原地蹲下来不愿意走,仰头笑着道:“夜之航,你是怕愧疚吗?”

“程紫安,你要胡闹到什么时候!”夜之航的额头都是汗。

四处都是大火,在这片火海中,我所有的爱意都被称作胡闹。夜之航再次毫不留情地在我心上砍了一刀,让人疼得难以自拔。

他用力拽着我,企图将我带出去。我浑浑噩噩地,由他拉着。

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头顶传来“咔嚓”一声,燃烧的横梁突然断裂,落下来砸在两个人的身上,硬生生的疼。

我痛苦地呻吟一声,和夜之航一起被沉重的横梁压住,趴在地上,无法动弹。旁边的火星几乎蹿到我脸上。

鼻尖是滚滚的浓烟,我不断咳嗽着,背上的感觉越来越麻木,意识也越来越模糊。夜之航也好不到哪儿去,浑身都烧伤,模糊中我看见夜之航拿着手机按着什么。

最后,我有气无力地对夜之航说道:“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全身每寸皮肤都被大火舔着,我却从来没有如此高兴过。

夜之航,我很高兴,我们用这样的方式在一起。

楚墨远,你记得祝福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