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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杀鸡救人

书名:逆天狂妃:我的王爷谁敢动作者名:郑晓晓本章字数:2258更新时间:2023-12-27 20:32:30

  夏如瑾昏昏沉沉的不知道睡了多久。

  王氏坐到床边,握着夏如瑾的手,眼泪止不住的流。

  “孩子啊!如瑾啊!你受苦了!”

  夏如瑾缓缓睁开眼睛,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看见原主养母憔悴的脸和两鬓的白发,瞬间眼泪顺着眼角滑落,用微弱的声音说道:

  “阿娘,我没事!”

  “如瑾啊!阿娘已经老了,没办法保护你了!看着你现在这个样子,娘心疼啊!虽说你不是我亲生的,可从落地那天起吃的就是我的奶啊!”

  夏如瑾看着王氏,脑海里的回忆又开始翻涌而出。

  王氏今年60岁,年轻时候嫁过一个农夫,可惜有一年村里闹瘟疫,她的丈夫就死了,留下她一个人孤苦伶仃的给村里的大户人家做奶妈为生。

  十七年前,王氏上山砍柴,在山里遇见了即将临盆的原主的生母梦姬。王氏边将梦姬带回了家中生产,不料梦姬在生产过程中难产而亡,留下了夏如瑾的这个呱呱坠地的女娃娃。

  梦姬临死前,趴在王氏的耳边,为孩子取了名字-夏如瑾。

  此后王氏就一个人带着夏如瑾艰难的生活,再没有改嫁。

  直到17年后,丞相府的大小姐夏如雪带着一帮打手来到她家,想要打死夏如瑾的时候,王氏才知,夏如瑾竟然是当朝丞相夏震的私生女。

  本以为夏如雪是来寻亲的,没成想却给夏如瑾打个半死。

  不过王氏奇怪的是,夏如瑾因为早产,大小身子就弱,没想到却徒手掰掉了人的头颅,王氏在门缝中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整个人属实是下了一大跳。

  只是看到现在夏如瑾虚弱的躺在床上,她也不想再多问。

  “娘,别担心了,我这不过是皮外伤,不碍的。”说着夏如瑾动了动自己的腿,却传来扎心般的剧痛。

  胳膊上有两处鞭痕还化了浓水,如果再不治疗,她整个人都会溃烂感染最后臭死的。

  夏如瑾想着,自己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这个不知道是啥地方的地方,刚醒过来就挨打,这会又要因为没有药治疗而腐烂臭死,那简直也太悲催了吧!

  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脑海里出现原主在后山砍柴时的情境,后山有很多药材可以用。

  “娘,我现在不能动,你去后山给我采点药材。如果你不知道什么是药材,你就每样都采一点。”

  王氏连连点头答应,遂走出房间。

  想想自己杀了夏如雪的丫鬟亚琴的时候,这一身的武功竟然穿越也带了过来,而更神奇的是自己的手上竟带着那枚【陨石戒指】。

  夏如瑾从被子里拿出右手,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没想到,这块菱形的石头,竟然是血红色的,看来是真的沾染上了她的血迹,所以才会一起穿越过来的吧。

  夏如瑾越想头越痛,索性先睡一觉,等养好这一身的伤,再做打算。

  夏如瑾用王氏采来的药材,给伤口进行了简单的处理,每日换药,三两日,伤口便愈合的差不多了。

  到底是个练家子,身体素质好的很!不过,能在三四天就伤愈的属实太不可思议。

  不仅如此,夏如瑾身上的伤口全部都是浅粉色的,甚至一点疤痕的痕迹都没有,想必再过两三天便可恢复如初。

  尤其是大腿被撕掉皮的那块,竟神奇般的长出新肉,且愈合神速。

  虽然夏如瑾虽然有一身好的医术,但毕竟采来的都是些普通的草药,并没有很神奇的药效,想必应该是手上的这个陨石戒指的关系,为自己提供了强大的能量,使机体快速恢复!

  当初夏如瑾拿到陨石戒指的资料的时候,只知道它坚硬如金刚石,可削铁,可钻石!没想到这小东西还能治病,竟然是个如此神奇的宝物,怪不得当时那个富豪竟然花5亿要得到它!这么看来,这个小东西可不仅仅值五亿啊!

  有朝一日要是能回去的话,我一定得卖个500亿,哦不!5000亿!

  夏如瑾坐在院子里正把玩着手中的戒指胡思乱想着,砰的一声,小院的门被人猛地推开。

  一个浑身是血的人,推开门一下子摔倒在地上,朝着夏如瑾的方向颤抖地伸出手,嘴里喃喃的,听不清说什么。

  夏如瑾瞪大着眼睛,费劲的起身挪着步子走到那人身前。

  “救~救~救~我!”那人虚弱的说出这两字便昏了过去。

  夏如瑾一看此人,不仅浑身是血,左胸口处还插着一支箭,脸色惨白,嘴唇毫无血色还微微泛紫。

  看来,这人不仅受了很重的伤,且还中了毒。

  虽已如此惨烈,但仍隐藏不住他的器宇不凡。

  浓密的眉毛叛逆地稍稍向上扬起,长而微卷的睫毛下,有着一双像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英挺的鼻梁,像玫瑰花瓣一样粉嫩的嘴唇,还有白皙的皮肤…

  正在夏如瑾呆愣着,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只听由远及近传来马蹄的踩踏声和人的咆哮声。

  “这里有血迹,追!”

  紧接着便是大队人马的呼啸声,越来越近。

  “虽然不知道你是谁,但看在你这么帅的份上,救救你!”

  夏如瑾赶紧叫出王氏,把男人藏在了柴房的米缸里,并用柴草将其盖住。

  看着这一地的血,又听着越来越近的咆哮人声,夏如瑾便随手抓起一只共计,用戒指唰的一下割开公鸡的喉咙,开始在院中拎着鸡撒鸡血。

  “就是这家,血迹在这里,赢无灵应该就是跑到这里来了。”一名黑衣人猛地一脚踹开院门,大声吼道。

   夏如瑾听到了,原来他叫赢无灵,名字听起来有点耳熟呢?

  登时,十几名黑衣人瞬间涌入院中,纷纷站在院子两侧,给后面一名骑着高头大马的黑衣人让开一条宽阔的场地。

  夏如瑾用余光瞥见骑马的人身着黑色斗篷,帽子上绣着一个金色的鹰的图腾,看样子像某个组织的标志。

  “老大,血迹到这里就不见了。”一名黑衣喽喽单膝跪地,低头作揖回禀到。

  两名黑衣人抓过一旁拎着公鸡的夏如瑾,押着她的肩膀,跪在骑马人面前。

  “说!那个身负重伤的人,跑哪去了!”黑衣喽喽问。

  “没见到。”夏如瑾头都没抬,冷冷的说道。

  “胡说!明明就是到这里就没了血迹,不说实话,就杀了你!”说罢,黑衣喽喽抽出剑抵在夏如瑾的脖颈上。

  冰凉的剑刃刺激夏如瑾的神经,猛的一个寒噤,却也丝毫未见紧张。

  “你说的血迹,是它吗?”夏如瑾一把举起手中流着血的公鸡,狠狠的摔在了黑衣喽喽面前。

      没了束缚的公鸡,因为疼痛开始品名的扑腾的满地乱飞,虽然被割了喉,但还没有死透,仿佛在做最后的垂死挣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