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学别走:我会法术我怕谁
逐日乘风
连载中· 223.53万字
高中生林安捡到神奇小海螺,小海螺竟然可以和各界神仙做生意! 腹黑到只想从林安手里骗钱的紫阳真人送来一支丹青笔,一包小辣条换来天成帝君的隐身术,雪阳仙君哭着喊着要用金刚不坏身换包小饼干! 灵花仙子想喝旺仔?把你永葆青春的丹药给我来一筐! 听说九天玄女的大力丸不错?我这有各种颜色的小jk你要不要? 当林安看着琳琅满目的法宝堆积在自己房间中后,不禁开始长吁短叹:是时候找归墟真人要个储物小书包了!
作者吴亚丁,在小说一头制造了一场意外的飞机相撞灾难事件,只留下寥寥可数的一群幸存者。故事下来叙述的就是这一小群幸存者走出死亡阴影,在深圳这座年轻城市追逐梦想的奋斗经历。 小说以主人翁叶蝉及其朋友们人生奋斗的成功和失败、他与空姐陈旎爱情得而复失的错综复杂交往,展现了一群人与一座城市的精神风貌和梦想气质,表现了现代社会,个人在强大物质力量面前的渺小、无奈、迷惘与抗争。时代的急剧变化,社会价值观的分崩离析,使得生死一线之间所折射的生命意义固然可歌可泣,名利场中生存的纷争与取舍却更令人扼腕叹息。【推荐语】《出租之城》是一部以深圳为背景、以来自全国不同地方、不同阶层、不同文化背景的深圳新移民为题材和形象群体的长篇小说。它通过一次空难事件,将一群幸存者放一个共同的人际圈里,叙述他们各自独特的人生经历、情感经历以及不同的人生价值观,从而显示他们不同的地域气质,不同的命运遭际和不同的人生追求,构成一座新兴...
我在街头徘徊,无法确认自己是否应该继续留在这城市里。来这座城市有好些年头了。不瞒您说,我混得真不怎么样。唉,原本是可以混得很好的,如果我不那么少年气盛,不那么疯狂……可是,谁叫自己那会儿就那么任性和大胆呢?赫拉克利特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多年前,我和那些独自跑来闯深圳的年轻人一样,在家乡没有做好任何应付陌生世界的心理准备,就像一只快乐的迷途小鹿,一头扑进这座细长的滨海城市。这里,满城生长着像火焰一样的簕杜鹃和四处奔波的年轻人。那些炎热的夏天,我常常早起外出寻找工作,每天头顶烈日,在弥漫热气的马路上行走,不顾汗流浃背,像一只神话故事里迅跑的小动物。那会儿的我,才二十五岁。世界思想史硕士研究生刚刚毕业一年。我年轻,愉快,莽莽撞撞。我敢说,那些年如果你有幸在深圳,你也许见过我。我剪一头秀气的西装头,浑身汗水湿透,细细的脖子,挂着一根浅蓝色细碎花纹的廉价领带,不知有多土气。可是那会儿我认为自己是时尚而得体的,且与这个城市保持一致。我满怀豪情。我的西服,不用说也是廉价的。我还记得那是一件满大街都能见到的蓝西服,穿着它,我感觉自己仿佛与这个年轻城市融为一体。就像学生凭校服就知道属于哪所学校一样,人们也能凭我的西服认出我是深圳人,特别是,初来乍到的深圳人就是这个样子。这种感觉,我喜欢。
那些天,我天天寻找工作,又渴又饿,替自己今后的饭票担忧。我必须尽快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自己。我太笨啦,念书的时候竟然会去买什么阿迪达斯白袜子。(不能怪我,那会儿我像许多学生一样喜欢足球),我左脚的白袜,走路就往里缩,已被我的脏手拉扯成了黑袜。最后,它自顾自跑到鞋的最前沿,挤成一团,把脚趾头顶得生疼。奶奶的,如果它是士兵愿意待在前线倒也罢了,可鞋尖,不过是臭烘烘的所在,像没有修建门窗的厕所。当时,我正被一个白白胖胖的香港老板洪先生斥责。洪老板长得白皙,并且富于喜剧性,不像我想象中严肃一本正经的香港人。这家伙傲慢挑剔,语气暗藏着尖锐。他斜窝在大班椅里,瞅着我的西服,心不在焉地说:“叶蝉?你是叶蝉先生?拜托。以后不要穿这样的西服。呃,不要这样来我的公司。好不好?”
我一脸惊愕,装作乖巧地听他训话。第一次被人尊称为先生,却同时被人鄙夷地训斥,心里真是寒暑并至。我想要辩解,却被打断。哎,脚趾为什么这么疼呢?仿佛指甲深陷到肉里。我偷偷地将左脚轻轻抬起来。这样痛感才轻微些。
洪老板说话大大咧咧,却是个好人。他爽快地聘用了
我,与我悲观的判断大相径庭。一直沮丧莫名的我,顿时喜出望外,差一点,就给他鞠躬了。
他的公司规模庞大。在福田区八卦岭一幢旧厂房改造的写字楼里,他领着我看现场。所有员工都在紧张伏案做事,仿佛训练有素的人,统统的对我们视而不见。洪老板对我说:“你看,我的公司员工,全是精英。”
“啊,好。”我赶紧点头。
他傲慢且自豪地说:“不优秀的,我一个不要。”
他有资格这样说的。深圳有全中国(也许是全世界)最好的人才市场,每年全国各地富有才华的年轻人潮水般蜂拥来到这里。好点的企业,都能够在这样庞大的人才群里,挑选到自己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样选拔出来的人才,还能够不优秀么?听了他的话,我有些热血沸腾了。喔,优秀?我激动地说:“哎,洪老板,我、我想明天就来上班。”
“明天?不希(是)啦。下周吧。你七天以后再来吧。”
“是不是太长了?”
“一周而已。”他有些生气,“你为什么这么多要求?”哪里有要求啊?我只想早点上班罢了。他不会明白,我上班的渴望背后,潜藏着一个令我汗颜的理由。
“一周。没得商量。”他伸出一根挺拔的粗指头,斩钉截铁说。
我靠。我有些头晕。当时,我已经穷无分文了。饥饿的肚子,日夜向我抗议。一周?漫长的一周,我将怎么度过呢?一周……整整七天,到哪里去寻找足够的面包和水?唉,洪老板不会明白我的焦虑和渴望的。
回到他的办公室。他舒舒服服躺在大班桌的后面,操着香港口音的普通话,伸出那根直挺挺的粗指头,说:“听清楚啦?明天不行。要想上班,一周以后。如果你不来,我去法院告你。”
当时我一定傻呆呆的。那是,那是第一次跟香港人打交道。我没弄明白,还没上班,他怎么倒就要去法院告我呢?
他不耐烦了,爬起身来,将我推出他办公室,说:“走啦,不要像卖菜的小贩,在这里跟我讨价还价啦。”不管我是否仍站在门口,他居然毫不客气,“嘭”的一声,关上了房门。
这就是我来深圳的最初经历。虽然故事并不动人,可是相比那些劳心劳力的疲惫的奔波和碰壁,还是给了我春花秋月般的温情和感伤。喔,那些青春奔波的日子,如今仿佛还在眼前晃动。一年后,那套让我自豪、同时又令我蒙羞的西服,被我悄悄扔掉了。若干年后,我成功了。或者说,几近成功。只是,成功的辉煌并不长久。在不长的时间里,我经历了从攀登辉煌到跌落泥土的痛苦循环。十年时间,是不是也可以视作一个小小的轮回?如今,我重又沦为流落街头的失业男人。与过去不同,时间在我稚嫩的脸上已写满沧桑。来深圳近十年,我辛苦创办的公司终于倒闭破产。曾经于繁华市区买下的整层高档写字楼,也在一夜之间江山易主。很短的时间,我上演了一出由青蛙变王子,然后从王子复又沦为贫儿的人间喜剧。如今,站在深圳春雨霏霏的街头,湿淋淋的寥落心情像横卧桥洞下面衣衫褴褛的乞丐一样孤单。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心头一直荡漾着一个像寒星一样飘零、挥之不去的念头。我告诉你,我一直想的,一直想要做的,是要悄悄离开。离开这座留下了我青春和生命记忆的城市。只是事到临头,又改变主意。每当我来到火车站,或者飞机场时,却又实在有些不舍。事实上,我买过两次火车票,却在列车将要启动的五分钟前悄然跳下车。我也曾经站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巨大的“深圳”字体下孤独徘徊。那段时间,我抑郁寡欢,弃儿一般无助地出没在湿漉漉的车站。真要告别深圳,为什么这么难?难道离开一个城市,会如此痛苦?
还有就是,哎,忘记跟你说了,我的女朋友也弃我而去。不过,她其实也没什么错。在这个时代,没有人会有什么错的。换了我,或许也会像她那样选择的。
那些破产日子遗留的纠缠和压力,像副热带沉闷的高压一样控制着我的日常生活。我的心里,一直有个声音在喊:走吧,走吧。那段时间我颇费踌躇。想得更多的是,我应该选择留下,还是选择离开?越这样想,你的内心就越孤独。但是,不管怎样,我终是要走的。我要离开这座城市,去做一次旅行。我要走得远远的,去到任何一个陌生的地方,任何一个地方。这就够了。
离开就是主题。哪怕离开十天,半个月。一件事物,一个人,或许只有远离,你才能回头尽情观望。才能平和冷静清理杂乱的思绪。
噢,初来深圳的朋友们,此刻你们在哪里?我们有过共同的忙碌,有过穷困潦倒的奔波,有过长久不懈的拼搏和奋斗,有过欢乐与哭泣交汇的聚会。因为命运冥冥之中神秘的眷顾,在若干纷至沓来的偶然里,在这烦躁不安的城市,我们相识,相交,相忘于江湖。
毋庸置疑,在一座青春的城市里,友谊应该是一首温暖嘹亮的歌。因为这个缘故,我们的友谊,更像是各自心底珍贵的压箱货,多年以后翻出来,仍能让人温馨莫名,百感交集。
现在,朋友们,我要暂时告别这座城市了。能够相信么?我随意买下了一张北行的列车票。没有特别的愿望和目标,只想跟随列车,飘荡出这座一经诞生便不停奔跑的城市。走吧,走吧。这冷漠坚硬的声音,像寒冷的北风灌满我的意识。只要走出这月台,就可以走出这座城市……
逐日乘风
连载中· 223.53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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