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修仙:暴击出奇迹
戏水的鱼
连载中· 99.43万字
陈峰穿越了,成为了一宗之主。但迎接他的,不是宗主优渥奢侈的生活,而是无边无际的迷雾和恐怖的诡异!在其中艰难求生的同时,还要小心提防来自地球同类的威胁……
现世的术法世界,今朝的动荡江湖 两⼤阵营,末法时代掀起⾎⾬腥风 四门⼋派九家,种种势⼒纠缠不休 龙虎⼭下的妄⼼ 古镇之中的执念 ⽵林深处的乱⾳ 华亭城⾥的妖孽 …… 离经叛道?何来经!何来道!
有疾风。
疾风中夹杂着的一丝丝血腥味,直灌进亡命人的口中。
他的胃像喝了十八斤烧刀子后又被人狠狠地踢了一脚似的骤然抽搐起来,强烈的恶心感让他几乎忍不住要呕吐。但他不敢停下来呕吐,因为只要一停下来,就会立刻被后面的怪物撕成碎片。
有明月。
明月下的,却绝非一幅令人赏心悦目的美景。
他的脸上溅满了鲜血,分不清是别人的还是自己的。
他的身上也不知道有多少处伤,伤口渗出的血已经掩盖了衣裳本来的颜色。
他身后十几丈处跟着一路追来的十几只样貌可憎的怪物,还有十几个身手矫健的白衣少年。
怪物低吼着,发出的声音像是喉咙里被灌进滚烫开水的人在呻吟。呻吟声混杂着少年们咬牙切齿的咒骂和呵斥,竟然好似一只曲调诡异的歌,听得人毛骨悚然。
流浪汉的确毛骨悚然了。
他本来是因为酒喝多了才醉倒在草丛里,不成想起来撒泼尿的工夫,就看见十几条被扒了皮的狗正在追赶一个好像受了伤的少年人。
还没看见“狗”后面的少年们,他就又倒了下去——吓晕的。
晕倒是造物主赏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之一,在恐惧或者不愿意面对现实的时候能够晕倒,岂非是件天大的好事?但是被追赶的人偏偏没有资格去接受这最基本的赏赐。
倒下就等于死,可他必须活下去。
杂草丛生的荒野小路在月光下向前蔓延,一直蔓延到不远处的一个小镇子。
小镇并不繁华,镇上的房屋有很多用的还是土制的砖瓦,你能够看到泥砖里面草梗,那是当作钢筋使的。并不很多的青砖房子是几家大户的住所,这个时候门窗锁得很紧。几盏昏黄的路灯在秋风里颤颤巍巍地闪烁着,用微不足道的光亮向世界证明了自己的存在。

尽管灯光昏暗,在亡命人的眼中却是比情人那泛着柔情的眼波还要动人。
那是生的火光。
对于一个疲于奔命的人来说,还有什么能比生存的希望更动人呢?
只要能到镇子上,他的命就保住了。
这一路追兵的行事规矩他最清楚不过,遇到三十人以下的小村子会直接进村搜捕,必要时屠村也是可以使用的手段,但是遇到住着上百人的镇子,不想暴露身份的他们就一定会在镇外设伏,等到到入夜再展开追杀。这样,他就会有整整六个时辰来恢复体力。虽然浑身上下大大小小挨了十来刀,好在没有一处伤在要害,有了这六个时辰,自己逃跑成功的机会至少增加了三成。
追兵中跑在最前面的少年时队伍中的“斥候”。身轻如燕的他刚一跃上最高的那道山坡就顿住了身形,低低地伏在山坡的这边,抬起左手打了个手势,身后不远处的少年们立即停下戒备,一行十二人动作同时起止,悄无声息,一看便知道是经过极严格训练的一等一好手。
“师兄,他进了镇子!”“斥候”压低了声音向身后回报。
听了“斥候”的回报,少年们把目光落在了队伍前面的一个人身上,他正是这一行人的首领。
被称为师兄的首领全当作没听见,脸色难看得像刚刚吃了半斤臭虫。他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小镇,开始往队伍的最后走。也不用多说什么,少年们很自觉地给他让开了一条路——他们都知道他要去找谁。
师兄停在一个面色苍白的少年面前。
“宋轩,你说,你哥会躲到哪儿?”
宋轩狠抿着唇,嘴角因为肌肉过于紧绷而抽动起来,下了很大决心似的,一字一顿道:“我,不,知,道。”
师兄冷冷地翘起了一边嘴角,低声吩咐其他人:“收了半魈,这东西不能见人。你们进镇子追,记得天亮之前回来。让不相干的人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什么后果不用我多说罢。”
少年们听了后齐齐点头,抱拳行礼后两两一组迅速散去。
宋轩看着同伴们迅速消失的背影,越来越不安,紧握的拳头指关节都发了白。
“我呢?”
师兄转过头看他,满面讥诮。
“你?你就在这好好的待着养足了精神,天亮以后等我们撤出来再进去把你那宝贝哥哥找出来,懂?现在我们宋家的镇门之宝可是在你哥手里,他要是交出来,或许还能留一条命,要不然……我可是领了掌门的格杀令的。”
宋轩身子微微颤抖起来,再也没说什么,抱了抱拳当作回应。
他抬头看看月亮。
今天的月亮惨白惨白的。
东方启明出现,月亮万般不愿地退下去,少年们也万般不愿地退出小镇——尽管他们一向自信自己找人的本事,但这回,这些自信显然没有帮上什么忙。
他,竟像是人间蒸发了!
师兄却是早就预料到了会有这样的结果,听了少年们的回报之后,对宋轩挑了挑眉。
“该你立功了。”
宋轩立刻逃也似的冲进小镇,去找那个“人间蒸发”了的人。
人间蒸发,通常是指一个人被杀掉后又被毁尸灭迹,但是它还有另一个意思,就是说某些人很会躲藏。
少年们口中的他也是如此。
他的眼睛本该是很清澈而明亮的,而此刻却布满了血丝,瞪大了、警惕地朝任何有声响的地方张望。
他一向干燥而稳定的手正在微微颤抖,掌心渗出潮热的汗。这双手几个时辰之前还握着一柄剑,剑尖刺进了宋家掌门的左肩。
剑名龙渊,是宋家传了几百年的镇门之宝。
他正躲在下水道里,身旁蜷着一个流浪汉模样的中年男人,脖子正以一个奇异的角度扭曲着,嘴巴张开,口水顺着嘴角流了出来。显然,这是被人扭断了脖子。
被他扭断了脖子。
他并不认识这个流浪汉,更没什么深仇大恨,只是因为流浪汉不太走运看见了他,所以必须得死——他此时此刻不能承受任何暴露行踪的风险。尽管他非常憎恶杀人,在拗断流浪汉脖子的时候却没有半点儿犹疑,下手迅速且狠辣,流浪汉几乎没有感觉到任何痛苦就陷入昏迷之中,然后在接下来的半盏茶的时间里死于内出血和窒息。
下水道中充斥着腐臭和血的腥味,四壁上挂着粘稠滑腻的污物,透不进一点光亮。
他抿了抿干裂的嘴唇,努力地想要咽下点口水润润火烧一样的喉咙,却发现嗓子已经紧绷得连最简单的吞咽动作都完成不下去。
狼狈,从未有过的狼狈。
他七岁的时候就已经可以独自杀死蒙古草原上的头狼,十二岁的时候便一人解决了十几个高手都搞不定的三尾狐妖。今年他十八岁,正是英姿勃发、锋芒毕露的年纪。在今天之前,他从未如此败得如此彻底,无论遇到多么厉害的敌人,拼杀就是了,大不了就是一死。可是现在的这场战斗,不,不是战斗,是逃亡,在这场逃亡中他既不能拼杀,也不能去死,因为敌人之中有一个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伤害的,而为了这个不能伤害的人,自己也绝不敢死。
不能杀,不能死,所以他只好逃。
“宋煜,想不到自己会有今天吧?”他苦笑道问自己,一说话便嗓子眼儿发甜,突地呛出几口血来,于是赶紧捂住嘴,生怕再发出什么引人注意的声响。
可其实这世上让人想不到的事远远比人的想象中的要多。比如说,要至他于死地的少年们正是他曾经朝夕相处十几年的同门。又比如说,那个只身闯进小镇的宋轩正是他从小就用性命守护的亲弟弟。
想起了弟弟,他忍不住皱起了眉,满是血丝的双睛蒙上了一层难以抹去的阴霾。
宋轩拼命地跑,等到他完全逃出了师兄弟们的视线后,就再也支持不住了,浑身剧烈地颤抖,站都站不稳。他想不通,在家族中一向出类拔萃的兄长,怎么就突然刺伤了掌门还盗走了镇门之宝。
兄长从小到大都是自己的榜样,他也一直想要成为兄长那样的人——
人,沉稳可靠、有勇有谋、杀伐决断;刀,干净利落、稳定准确、冷酷狠辣。
现在榜样没有了。
“为什么……为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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