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他当鬼差的!
七麒
连载中· 102.80万字
卷王驾到,都给我卷起来,人间在卷,地府也得卷,卷王到来,诸邪退避,我是地府一块砖,那里需要那里搬。本书又叫《我在地府混编制》》《地府搅屎棍!》《逆袭,从小鬼到阎王》
我天生残疾,都说我是催命鬼,转世投胎只为索阴债。我妈要掐死我。我爹要拿刀砍死我。只有她不嫌弃我,夜深人静,温暖的被窝,冰冷的人……
我叫何江夏,是个残疾。
说残疾,其实也并不是特别严重的残疾,我左手少一截小拇指。
二十三年前,我爹和我娘成了亲,夫妻恩爱,男耕女织,原本是让人羡慕的一对儿,不到一年的功夫,我娘就有了,听村里老人说,我爹高兴的逢人就笑,兜里随时揣着一把糖,看见漂亮的小孩,就给几颗,想给孩子许个好样貌。
然而,十个月之后,我娘却生出一个死胎,剥皮猫似的干瘪瘪,青中带紫,只能勉强算是有个人形。
我们那有规矩,不成活的孩子不能入土,我爹用破草帘子卷着,连夜把那东西扔进了山里。
转年,我娘的肚子又鼓了起来,我爹四处烧香拜佛,然而没用,最后生出来的,还是一具死胎。
到这时候,村里那些迷信的人就有话说了,说我爹我娘是上辈子欠了人的债,这东西阻着下辈人的生路哩,就是要让他们俩断子绝孙来还债。
我娘气的直哭,恨得牙痒痒,当时就捏起死婴的左手,嘎嘣,咬下了一截小拇指,骂道:“挨千刀的东西,再敢来我家,挖你的眼,吃你的心!让你永世不得超生。”
把第二个孩子扔了一年多,我娘怀上了老三,也就是我。
据说我出生那天半个村的人都聚在我家门口,想看看这次生出的又是个什么东西。
我生出来,能哭能动,终于是个活的,不过左手少却了一截小拇指。
我爹当时都红了眼,说这债主不肯放过咱们夫妻,这次可是真投过胎来了,我弄死他。
说完,他直接背了柴刀,提着我的脚就上了山。
也许是我命不该绝,在山上,我爹碰见了一个老头,非僧非道,一个从头到脚穿都穿成黑色的怪老头。
问明白怎么回事之后,老头许给我爹每年十袋大米,换我的命。
条件很简单,每年十袋大米,说是等十二岁那年接我走,这之前,让我爹先养着。
十袋大米,那个年头,在我们那个不产大米的村里算是不小的收入了,我爹犹豫了一阵子,便狐疑着答应了。
回去以后他能不琢磨吗?我爹整宿都没睡好,怕被人骗了,结果没想到第二天,老头很守信用的让人把大米送到了家里,这事在全村都传开了,我彻底成了名人。
这种名人效应一直维持到我八岁,八岁之前,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很了不起,因为我,每年都有人往我们家送大米。
后来我慢慢懂了点,才知道这不是好事,我爹这是把我给卖了。
生出我以后,我娘像是彻底清除了阻塞的大坝,一发而不可收拾,以每两年一个的频率产出着弟弟妹妹,等我九岁时,家里已经有两个弟弟两个妹妹,不用说,他们都更得宠,我是没人理没人爱的那个。
我爹说了,我早晚是要送人,跟人家姓的,吃穿没必要那么好,饿不死冻不死就对得起良心了。
等到了十岁,我算是完全明白了自己的地位,打那时起,我每天尽可能的在外面玩,天不黑不回家,不想听他们的冷嘲热讽,也懒得看他们的白眼。
不料转年夏天,我就差点玩出了事。
我们村头有条河,叫狗碾子河,名字怎么来的不知道,反正几辈人都这么叫,每年夏天,河水又宽又深,村里的孩子都爱在河里练游泳。
我不记得自己特意学过游泳,好像天生就会,不是我吹,除了隔壁村的二柱子,我还没见过谁比我游得更好。
那天正是下午三四点钟,太阳毒辣辣的,我刚脱了衣服钻进水里,就听有人喊:“九指儿,九指儿!投胎不死吃烧纸儿!”
九指儿是村里人背地里给我取的外号,一般来说,身体残缺在的人在村里都会有外号的,什么张秃子、刘瘸子、孙瞎子、赵傻子……这都是常见外号。
我一听这动静,就知道是我的死对头王小铺,抬头一看,果然是这孙子,他和他表哥王大头正蹲在河边拿着根树杈子摆弄我的衣服呢。
“你他妈才吃烧纸呢,你们全家都吃烧纸!别碰我衣服!”我拿水泼他俩,这俩王八蛋嘿嘿直乐,也不躲,直接拿树杈子把我衣服挑了起来。
“小逼,叫爷爷,要不让你光着腚回家!”王小铺掐着腰,牛哄哄的朝我冷笑。
我怎么可能叫,当时就破口大骂,把我会的骂人话全用上了,要多难听有多难听。
这俩孙子骂不过我,气的也顾不得我的衣服了,嘁哩喀喳下了水,仗着他们是俩人,要揍我。
我又不傻,不可能尝试一打二,好在我水性比他们好,刺溜一下就游开了,他俩一时追不上我,气的在后面龇牙咧嘴。
我回头准备再整点难听的骂人话骂他俩,结果发现他俩都站住不动了,双眼直勾勾看着我身后,张着大嘴,抬着手,好像在指着什么东西。
我顺着他们的手指扭过头去,差点一口水呛死,只见几十米外的上游,飘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
那东西足有两个磨盘那么大,半个磨盘高,似乎是趴在水面上,身子像是由一团又粗又大、蛇一样的无数条黑蛆组成,每一寸都盘根错节,不断扭动翻滚着,老远瞅着都让人头皮发麻,尖尖的脑袋上,两只血红血红的大眼睛像两个血窟窿似的,正昂着脖子往这边看呢。
“我草!”我惊呼一声,只觉得全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赶紧往后退。
那玩意见我动了,发出声沙哑的怪叫,脖子往下一探,身子随之下沉,咕隆一声钻进了水里。
我吓得心差点没蹦出来,赶紧回头往岸上游。
王小铺和他哥也吓傻了,这时哪还有心思揍我,赶忙跟着我一起往回游,不过他俩水性没我好,一眨眼就被我甩在了后面。
“鬼啊,闹水鬼了!”俩人越急越慌,游得手忙脚乱,就更影响速度了,我手碰到岸边时,只听后面一声尖叫,再看水里,只见水面上鼓起一个大包,翻着水花,下面的东西离王小铺就两三米不到了!
我一把抓住了王大头,往岸上拽,人还没拽上来,就听噗嗤一声,我都没看见怎么回事,水面上一片红,王小铺直接就没影了。
王大头被我连滚带爬的拽上了岸,脸色煞白,话都不会说了。
水面波光粼粼,一大片鲜红散开,别的啥也没有,连个气泡都没浮起来。
“弟!”王大头这才意识到发生了啥,从地上抓了一块大石头,扔进了水里。
我想拦着他,可已经晚了。
哗的一声,水里钻出一个水缸粗细的东西,正是那玩意的脑袋,嘴里还叼着半截胳膊,王小铺的胳膊。
“妈呀!”王大头吓得往后一仰,人直接栽倒。
那玩意动作极快,啪嚓一口,叼住了他的腿,直接把他往水里拽。
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冲过去朝那玩意挥了一拳,那感觉,就像打在一团蛇身上似的,又滑又恶心。
呲溜一声,那玩意身上冒出七八根蠕动的触角,往我手腕子上缠,碰到皮肤上,火辣辣的疼,幸亏我抽手快,才侥幸没被它缠住。
但王大头可没我这么幸运了,噗通一声,被那东西拽进了水里。
我不记得我后来怎么回的家,反正打那以后我就连发了三天高烧,等我迷迷糊糊睁开眼,发现躺在一个陌生的被窝里。
“你醒了?”忽然,枕边有人说话,我定睛一看差点没吓死,被窝里躺着一个年纪和我相仿的小姑娘,细皮嫩肉,大眼睛眨啊眨的,那叫一个漂亮,那叫一个好看。
只是,这女孩的皮肤过于苍白,跟白纸似的,惨白惨白的小脸蛋上,只有一张嘴唇鲜红。
仔细一看,哪是什么鲜红,是血。
不光她嘴上有血,枕头上,被子上,都有血。
我吓的大叫一声,想赶紧掀开被子跑路,奈何胳膊上没有力气,只掀了一下,就又不得不放下了。
但这一下,就够我受用的了,被窝里那白花花的身子,差点没把我给晃瞎了。
这女孩,没穿衣服!
“哎呀,你干啥啊!”女孩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双手去按被子,也许是动作用力过猛,她按完被子大口喘着气,一顿咳嗽,居然咳出了几口血来。
我吓得瞪大了眼睛,虽然长这么大第一次见人咳血,但最起码知道这是个活人,我心里多少平静了点,颤声问道:“妹妹,这咋回事啊,你是谁啊?”
“我……我是你媳妇儿。”小姑娘用手背抹掉嘴角的血,红着脸道。
“啊?媳妇?”我彻底懵逼了。
问了半天,我这才明白,这姑娘是隔壁村张屠户的女儿,叫娟子,天生有痨病,大夫说她活不过今年,我爹见我高烧不退,连续三天昏迷不醒,觉得我也死定了,就把我卖给她家做女婿了。
“我爹说了,趁你还有气,跟我一被窝睡过觉,咱俩就算是活着入过洞房了,到时候就不算阴亲了,去了阎王爷那边能有个正经的户口。”
小姑娘一本正经的道,我抬头观瞧,可不是嘛,这房间里布置着花镜红烛,果然是一间结婚用的洞房。
“也不知道我还能活几天,哥,到了那边,你会好好跟我过日子吗?”娟子眨动着大眼睛问我。
我被她的话吓得不轻,哆嗦了好一阵,这才想到王小铺和他表哥王大头,连忙岔开话题问道:“你听说了吗?王小铺和王大头怎么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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