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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清道夫

第3章 清道夫

书名:重回凶案现场作者名:白七本章字数:2500更新时间:2022-11-30 19:36:54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两个死者之间的联系,居然会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出现。

确实如李乐说的一样,小黑只不过是死者的外号,他的真实名字叫做刘琦。

之所以叫小黑这个外号,并不是说他的皮肤很黑,相反,他的皮肤比大部分人都白,甚至有点接近女人,正是因为如此,他死后,尸体才会被李乐注意到。

因为皮肤从小很白,刚混社会的时候,所有人都嘲笑他,觉得他是一个娘娘腔,没有男人气概。

于是为了证明自己,打架火并的时候,他永远都是冲在最前面,并且打架的时候,下手非常黑,招招都冲着要害和下三路去。

即便是混混打架,上来就撂阴招的也不是那么常见。

除此之外,他还把自己身上裸露的部位都纹了黑色的纹身,还给自己起了这个小黑的外号。

小黑和赵权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关联,两个人彼此之间也并不联系。

唯一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曾经去过一个名为金天地的夜总会,进行过非法嫖娼。

金天地算是西郊比较知名的夜总会了。

除了正常的夜店营生外,卖淫和贩毒都干,经常被扫荡。

前段时间的扫黄行动中,赵权和小黑都被抓到过。

有了这个共同点后,常青藤立刻意识到,赵权案件,极有可能不是这起连环杀人案件的开端,在此之前,凶手极有可能已经作案过了。

于是他联系了西郊分局,对整个西郊近五年来的未告破的命案卷宗都找了出来,然后逐一进行筛查,不查不要紧,这一查,还真的就让他查出来了不少东西。

除了赵权案件外,之前一共还有两起案件,都有可能是和这起案件为同一凶手所为。

四起案件当中,受害者彼此之间并无直接联系,社会关系网也并不重合,但是受害者之间,都有两点共同点。

第一点,受害者都为男性,年龄在十八岁至四十五岁之间。

第二点,受害者都是金天地夜总会的常客,说白了,就是金天地夜总会的老嫖客。

“这次我们要面对的敌人,并不是普通人而是一个连环变态杀手。”

将几起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后,常青藤的声音顿时严肃起来。

“这个人十分凶残,专门残害金天地的常客,目前已经发现四名受害者,也许还有更多。目前,市局还压着没上报。如果再出事,肯定要由省厅督办,限期破案,压力可就大了。而且最关键的是,现在媒体已经注意到了这起案件,要是让他们对外报道一番,引发大范围社会舆论,那我想我们就可以一起退休回家了。”

警局办公室内,常青藤表情前所未有的凝重。

“因为受害者都为金天地的常客,所以我们怀疑,凶手极有可能是冲着金天地来的,不太可能是仇杀,应该是一种类似清道夫的行为。”

清道夫类型的连环杀人犯,是连环杀人犯当中非常典型的一类人。

这一类人杀人的目的并不是出于利益或者仇杀,也不是报复社会,而是出于一种扭曲的英雄主义。

罪犯将自己视为了潜行于黑暗当中的执法者,对那些自己认为的“渣滓”进行清除。

很显然,嫖客就是这次罪犯的清除目标。

只是……

为什么单单只是金天地呢?

要说涉黄的场所,西郊也不止金天地这一家,为什么凶手只盯着金天地一家作案呢?

这一点暂时还没弄明白。

周毅看着手中的一叠资料,不由皱眉。

发现第一具尸体的时间是去年,死者是一个在外打工,居住在西郊出租屋当中的年轻人。

赵权和小黑其实是第三名和第四名受害者。

从案件的特征上看,凶手的抛尸手法,其实是毫无规律的。

虽然赵权案件和小黑案件中,两个受害者的尸体都是在河里被发现的,但是凶手并不是每一次作案,都将尸体抛弃到河中的。

从每一次抛尸的结果上看,凶手一个典型的成长型罪犯。

伴随着每一次作案后警方的反应,凶手的作案手段在不断增强,作案时间也在不断缩短。

甚至从一开始对于警方的忌惮,也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加,变得猖狂起来,开始挑衅警方。

第一次,尸体是在西郊的一片已经停工好几年的工地当中被发现的。

死者尸体蜷缩,被埋在了一片瓦砾当中,死因是窒息。

第二次,死者是抛在一个垃圾场当中,尸体蜷缩,死因还是窒息。

第三次,就是赵权案件,尸体被扔在了芦苇滩当中,尸体蜷缩,死因是溺水。

第四起案件,凶手很明显想挑衅警方,在警方已经对该河段进行封锁,并且赵权案件已经登上新闻的情况下,他竟然还嚣张地把尸体埋在下游河段的泥滩,甚至故意露出了死者一只手,生怕死者的尸体不会被路人发现。

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凶手其实是一个无视法律,并且极度自负的一个人。

一开始的时候,不管是停工十年的工地,还是远离居民区的垃圾场,都是比较隐蔽的藏尸地点。

由此也可以看出,至少是这个阶段,其实凶手内心是比较恐惧的,害怕警察发现尸体。

但是,从赵权案件开始,凶手行事风格就开始变得大胆,甚至开始挑战警方。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出现如此放肆的行为呢?

仔细想了想,导致凶手开始肆无忌惮的起因,应该是酒吧街河段的河底沉尸事件。

河底沉尸事件,一次性和河底发现六具尸骨,极大的引起了社会的震动。

这有可能是给了凶手灵感,所以凶手选择将赵权的尸体扔到河中,就算被发现了,也可以混淆警方试听,让警方误以为和沉尸案有联系。

只不过,凶手没想到当时尸体并没有直接沉到河中,反而因为芦苇的原因,浮到了水面上。

之后浮尸案件被新闻报道,更是助长了凶手犯罪的气焰。

之前也说了,凶手是一个典型的清道夫式罪犯。

他杀人的原因,是在执行他心目中的正义,他是将自己视作了一种黑暗中的审判者。

当警方报道案件后,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被大众所知晓,感受到了自己的影响力,会激发他内心的那种表现欲。

在这种情况下,他的自信心会越发的膨胀。

结果也是显而易见的,这才短短几天,第四起案件就发生了。

并且他这次的抛尸地点,更是距离警方的封锁点只有几百米。

这直接就是典型的挑衅行为了。

但偏偏虽然知道对方是在挑衅,可是常青藤他们这边,依旧非常被动。

目前能够知晓的线索非常少。

抛尸地点都是一些荒郊野岭或者河边,现场无指纹、毛发、脚印等有效证据,最多判断凶手年龄介于18-50岁之间,身高介于1米7至1米8之间,等于无线索。

他们甚至没有办法推断,凶手到底是一个男人还是女人。

除此之外,之前周毅推测,受害者之所以浑身蜷缩,是因为受到束缚这一点是正确的。

法医在受害者手腕和脚腕上发现束缚的痕迹,凶手用了土制镣铐。

而且还从尸体中也检测出了乙醚成分……这能解释为什么受害者会以那种奇怪的姿势在水中溺死或者被掩埋而窒息死。

因为死者是在昏迷的状态中被杀害的。

单从这里来看,凶手似乎并没有折磨受害者的行为,至少没有呈现出暴力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