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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无法锁定的范围

第5章 无法锁定的范围

书名:重回凶案现场作者名:白七本章字数:2541更新时间:2022-07-31 23:39:40

目前都没有一个任何连环杀人犯皆共通的心理背景,一个人发展成连环杀人犯,重要关键可能是文化教育、社会、家庭、经济、宗教信仰等背景,也可能是基于人类情感展的障碍导致认知与现实脱节,并且浸醉于梦想而不能自控。

甚至连他们的心理特征都大不相同,没有一个共同特征。

国际上对连环杀人犯的定义是:谋杀至少3个人,并在作案期间存在“冷却期”,与短时间内,在同一地点展开大屠杀的大规模杀手,又或四处逞凶杀人的疯狂杀手有别。

所谓“冷却期”,就是指两宗谋杀间隔的那段时间,连环杀人犯这段喘息的时间长短不一,短的可为1、2天甚至是几个小时的,长的有1个月甚至数月,通常连环杀人犯通过一次“谋杀体验”使自己兴奋情绪达至一个高峰后,需要一段时间平静下来,回味并总结这段亢奋经历,改良行凶方法。

已查明的连环杀人犯大部分都是有组织型和反社会型的,他们通常智商很高,从外表根本无法判断他们是杀人狂。

连环杀人犯一般都是单独行动,杀害的都是陌生人,且多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杀人。他们作案并不是一时兴起,动机也不是出于嫉妒或贪婪。

根据基于作案动机将杀手分类的霍姆斯类型学,连环杀人犯可分为杀人过程迅速的“着重行为型”和杀人过程很慢的“着重过程型”。

对前者来说,杀人只是一个行为,后者杀人则是因为他们认为除掉某一特定群体是自己的使命。连环杀人犯通常具有3种行为,包括“麦克唐纳症状”——即尿床、喜欢纵火和虐待动物;他们很可能来自破碎家庭、曾被虐待或被忽视;有些杀手很害羞、内向,有些虽然表面活跃外向,但实际上却感到孤立。

很多心理学家认为,连环杀人犯动荡不安的童年可能是造成他们杀人的一个原因。

在这起案件当中,周毅猜测凶手是一名女性,她杀人的原因极有可能是因为她曾经受到过某个男人的伤害。

而在这些受害者的身上,都有着那个伤害过她的男人身上所共有的特征。

从她撕裂受害者嘴角这个“签名”来看,凶手作案的动机,应该和她自己的曾经受到过类似的伤害有关。

“李阳这个人有过什么犯罪行为吗?”

周毅蹲在李阳的尸体面前观察了一阵,然后又向常青藤问道。

常青藤摇了摇头。

“和其他几起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一样,李阳并没有任何的犯罪记录,如果非要说是有什么污点的话,那他曾经被人举报在地铁上对女性有过猥亵行为,不过当时地铁上人非常多,非常挤,因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是故意去侵犯那个女的。”

“性侵犯?会不会是这个原因?”

周毅开始在心中猜测。

其实如果他现在对李阳的尸体使用能力的话应该就能看到凶手的脸,甚至就能立刻锁定凶手,但是因为现在人太多了,所以他并没有立刻使用能力,而是更多的以自己的推理为主。

“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但是,我调查了一下其他几起案件当中的受害者,他们也都没有犯罪记录,而且并没有关于性侵犯这方面事情的纠纷。”常青藤摇了摇头。

“不是吗?那会是什么原因呢?”周毅越发觉得疑惑。

“其他几起案件当中的案发地点都在什么地方?距离这里远不远?”

周毅试图通过凶杀案的案发地点来圈定范围。

在连环凶杀案件当中,将各起案件的案发地点画出一个圆心,凶杀的居住地点往往就在这个范围里面。

“目前为止,一共发生了五起类似的案件,这五起案件的案发地点都不相同,最远的彼此之间隔了近十公里,如果用这种方法来圈定凶手的范围,那可能要将整个市区都圈定为范围。”常青藤叹了口气,然后说。

“什么?”周毅愣了愣,非常的惊讶,“这怎么可能?”

按理来说,凶手在作案的时候,都会尽量选择自己比较了解的区域。

因为自己了解的区域会给自己安全感,而去陌生的区域作案,本身就非常冒险。

因为不够了解,就意味着自己被发现的风险将大大增加,这是很多凶手都不愿意看到的。

但是,在这起连环凶杀案件当中,凶手一共作案了五起。

但是五起案件却分别发生在市区的城郊地带,也就是说,凶手这次是反其道而行之,专门选择了一个自己完全陌生的场地来进行作案。

“这说不通啊,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周毅一时之间竟觉得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调查了。

“难道她完全不担心自己留下破绽面吗?她对自己如此有信心?”

“周队,现场已经检查干净了,除了发现一个女性的脚印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的线索。”

就在周毅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个痕检科的警员走上前说。

“发现脚印了?”周毅心中顿时一喜。

这总算是有了一个重要的发现。

既然是女性的脚印,那更加佐证了他对于凶手一名女性的猜测。

有了凶手的脚印,那对于破案是非常有帮助的。

足迹检验是刑事技术中的一门分支,是痕迹物证检验中的一类痕迹,是人们常说的办案中最常见的四大类痕迹“手足工枪”之一。

足迹检验虽然不具备指纹DNA巨大的数据库支撑功能,但并不影响其在侦查环节中的巨大作用。比如现场如果遗留鞋印,我们通过对现场足迹与样本足迹的比对,便能认定现场足迹是否为同一双鞋所遗留;如果现场遗留赤足迹或袜印,我们便能通过现场足迹与样本赤足迹或袜印来进行比对,从而认定两种足迹或袜印是否为同一个人遗留的;另一方面,足迹检验还能为刑事侦查提供一些非常有效的分析结论,比如分析作案人数,提供有关作案人的年龄、身高、职业等特点。

相比于指纹痕迹、枪弹痕迹、工具痕迹或DNA鉴定,足迹检验有着非常显著的特点。

第一,足迹在现场的出现率非常高,提取率也非常高。相比指纹痕迹或DNA提取率,足迹出现几率则高很多,不管嫌疑人是否为了反侦查而戴手套,作案时间是否相对短暂,他都会留下对应的足迹。

第二,足迹相对于其他痕迹更不易伪装。即使嫌疑人作案不戴手套,为避免留下指纹会对很多动作特别注意,但嫌疑人只要作案就必然在现场行走,只要行走就会反映出正常的行走特征,所以相比其他痕迹,足迹痕迹更难进行伪装。不管穿不穿鞋子,想要不留下脚印,都不太可能。

第三,足迹检验是进行现场分析的最有效手段。现场勘察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从技术角度确定侦查方向,准确判断案件性质,判断现场来去路线,判断作案过程及人数等。由于足迹在现场的出现率非常高,所以从技术角度对现场的基本要素进行判断,最重要的依据还是足迹,比如分析判断作案人数,最重要的技术依据就是现场足迹种类的多少。只要保证在足迹的提取过程中不失误,就会比较完整地发现整个作案过程。

它能够反映犯罪嫌疑人的很多个人特点。能通过对足迹大小压力情况等的初步检验来判断穿鞋人年龄、身高、体态、职业等特点,为侦查破案提供更多的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