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小姐,您能驾临我们这个节目,我真是太荣幸了,今天的拍摄很成功,晚上的庆功宴您一定要来呀。”
主办方跟在我身后,说起来没完。
我们一行人在长长的走廊快步行走着。
未等我开口,我的经纪人说道:“好了,你是知道的,我们骆仙从来不参加这类宴会。就目前的情况而言,还是先想个办法离开这里吧。”
我们透过走廊的落地窗向外望去,果然,大厦的楼下又水泄不通了,除了粉丝和相机之外,就是停满了整条街的豪车……
像这样的情况,在这三年当中屡见不鲜。
我叫骆仙,是目前娱圈最炙手可热的明星。
但走上这条路却非我所愿,只因我相信那两个外星人,他们不会骗我。
三年前
那时的我还是素人。那年的夏天异常炎热,我临睡前合上手中的《秦朝人物图》,闭眼沉思。
纵观历史人物,我犹爱秦始皇。若说因为他在历史上做出的那些功绩,却也不尽然。
在整个历史的长河中,能对江山社稷产生深远影响的君王不在少数。
但唯独想到他,我的心就好痛。
这幅图画得秦始皇有些油腻,也不知道这位将六国统一、叱咤风云的铁腕君主,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迷迷糊糊当中,我感觉身体在腾空,好像有人将我托了起来,当时以为是在做梦。
等醒来的时候,才发现,我竟置身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环顾四周,好多不同颜色的发光体正一闪一闪的亮着。
我起身下床,才发现刚刚躺的是一个软软的白色大椅子,头部上方有一个玻璃罩子。
正疑惑间,不知道从哪里进来两个人,身影越来越近。当看清他们的样子后,我“啊——”的一声尖叫,差点吓晕过去。
他们的模样太奇怪了,非人非鬼!
这个场景即便已过去了很多年,但只要一想起初见他们的样子,我仍然心有余悸。
他们大概三米多高,全身通白,头部像电脑一样四四方方,头上长出两个触角,他们的手臂柔软细长,打着几个结还能垂到地板,腿比手臂也粗不了多少,光着脚却没有脚趾。
我狠狠的掐了自己胳膊一下,掐出血来才知道这不是梦。
其中一个怪物看见我手臂流血,立刻用他的长臂卷起桌上的瓶子,涂在我胳膊的出血处,凉凉的感觉。
这时奇迹出现了,刚才掐过的地方伤口血渍全无,青肿也立刻消失了。
感觉到他们没什么恶意,我便清了清嗓子,壮着胆子和他们交流:“你们是谁?”
“#¥%¥#·¥——**……%%¥¥”其中一个叽里咕录不知说些什么。
难道这是外国语言?
不对,我能精通二十几个国家的语言,没理由连半句都听不懂。
这时,另一个怪物将一个米粒大小的东西,塞进我耳朵。
我立即能听懂他们的话了,他们说:“骆小姐你好,我们是来自两亿光年外的爪洼星球,我叫希米,他叫咕里,我们来到地球已经三天了,奉家父之命来这里寻人的。”
原来是外星人!
他们竟然知道我的名字!他们竟然调查我!他们意欲何为?
我脑子飞速地转着,想着怎么逃离这里。我再次看向四周,竟找不到门的方向,全部都是仪器的灯光在闪烁。
这种无法掌控的感受,让我的心情很不爽,他们凭什么抓我?他们找人又与我何干?
那个叫希米的外星人见我情绪不对,便安抚道:“骆小仙请稍安勿躁,我们并无恶意,请您听我讲个故事吧。”
说着,希米的头部闪了一下,那个四四方方的电脑便打开了,屏幕里缓缓展开一幅画。
画中有一位白衣女子,她黑发轻挽,襟带飘扬,在她身后盛开着大片金黄的忘忧花。
乍一看,恍若九天仙女落在了花海当中。
我的心被震到了,这个女子好熟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蓦然升起!
我不解地望着希米,于是他开始讲述画中女子的故事。
两千二百年前
秦朝
有一处世外桃源,名叫:忘忧谷。在澄蓝的天空下盛开着大片大片的忘忧花,灿黄绚烂。
在这片花海当中,行走着一个白衣女子,她背着竹篓专心采摘着花草。
远处传来一阵沉稳有力的脚步声,越来越近。
女子摘花的手顿住了,随及她嘴角微扬,转身望去,果然是那个心心念念的人来了。
她将背篓放下,奔赴到男子面前,由上至下的打量了他一番,开口道:“政,你瘦了。”
男子身穿交领玄衣,高大挺拔,墨黑的长发束在脑后随风微扬。
他虽穿常服,却也掩盖不住那一身的王者贵气。
他将女子纳入怀里,轻声道:“胭儿,我好想你。”
胭儿道:“都是做皇帝的人了,怎么还你呀,我呀的。”
来人正是嬴政,此时他己是至高无上的君王。
他的下巴抵着胭儿的头顶:“在这里,没有皇帝。”
胭儿仰头望向他,是啊,他依旧是他。
可他又不再是他,那个经常被人欺负,跑到忘忧谷的小男孩,如今长大了。现在的他,谁也不能再欺负他。
胭儿高兴的拉着他说:“走,我去泡茶,你最喜欢的忘忧花茶。”
嬴政点头道:“好。”
山谷的溪水格外清澈,胭儿的琴音响起,小鱼游过来不肯游走了,飞鸟停在枝上也忘记了鸣叫。
她泡的茶,依旧是他心中的那个味道。
放下怀子,嬴政说道:“等我学会了这首曲子,便和你一起弹奏。”
胭儿浅笑道:“你都说了很久了,现在朝中事务繁多,更无暇分心,还是让我来弹给你听吧。”
嬴政起身走到胭儿面前,他掬起她墨黑的长发,说道:“我们会有更多的时间,相信我。”
胭儿抚琴的手微顿,抬头看向他,说道:“你又想去寻不老神丹?”
嬴政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
胭儿道:“这个世上根本没有不老神丹,就连我这个妖族,寿命不也才几百岁而己吗?”
嬴政叹道:“人生短短几十年,若能有几百岁,足矣。”
胭儿第一次见到嬴政叹息,那种无力与天命对抗的苍白,让她一阵心疼。
她弯腰捡起一个尖小的石子,挽起衣袖,在手臂处划开了一道口子,一滴滴鲜血顺着她的手臂,流进了碗里。
嬴政回过身来,看到这一幕,他惊觉且迅速地在衣服上撕下一条,边给她包扎边责怪道:“你做什么!”
胭儿任由他将布条一圈圈缠上,系好。
她端起那碗血水,递到嬴政嘴边,说道:“传闻,我们妖族的血能让人长生不死,虽然只是传闻,但兴许是真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