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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今生

书名:长相思兮长相忆作者名:知渝本章字数:2530更新时间:2021-07-07 13:48:25

都市的夜晚霓虹闪烁车水马龙,一辆十分拉风的红色保时捷缓缓驶入了地下停车场,这是本市最豪华的S级酒店,最便宜的套间住一晚也要万元起步,自然,能住在这儿的人不是一般的富贵。片刻,车子熄火,一名身着黑色收腰西装,胸口别着白色绢花的高挑女人开门下车,她有着一头干练的齐肩短发,五官立体,轮廓清晰,长得十分好看。

女人踩着细高跟,一步一步走进酒店大堂,有服务生上前躬身问道:“女士您好,请问有预约吗?”

女人没有回答,只从胸前掏出一张黑金卡片递过去,服务生接过细看,忙又恭敬道:“贵宾您好,需要为您引路吗?”

女人摆摆手,收回卡片,径自上了电梯。没错,她是这儿的超级VIP用户,常年有自己预留的套间,不过因为职业的原因很少回来住罢了。

“叮”电梯在8楼停下,酒店的隔音措施做的很好,走道里没有一点声响,女人跨出电梯,感受着脚下昂贵地毯的绵软,嘴角不由勾起了一抹邪魅的笑。

到了888的总统套房外,她掏出芯片卡轻轻一刷,门便开了。

“姐夫,不要这样嘛,你好坏……”

套间很大,里面有女人的娇嗔远远的传了过来,她没有理会,进屋将门关上,反锁,伸手从怀里掏出那把跟了自己近十年的手枪,扣动扳机。

“姐夫,我好还是姐姐好阿!”

“当然是你好了,沈风华冷的跟个冰块似的,我早就厌烦她了。”

“那你什么时候和她离婚跟我结婚呀。”

良久,男人没有回答,只是本就粗喘的呼吸声越来越大,沈风华双手环胸,就这么站在门前看着两人的活春宫,笑道:“是么?你很厌烦我么?”

闻言,床上的两人皆吓了一跳,来不及分开,赶紧拉过一旁的被子将身子裹住,待看清来人,沈风月叫道:“阿!姐姐,你,你怎么回来了……”

郑明朗从床头柜上摸索着眼镜带上,一见沈风华似笑非笑的矗立在门口,顿时吓的脸色煞白:“风,风华,我,我可以解释的。”

沈风华抬脚进了屋,慵懒的坐在床尾的沙发上,左腿搭上右腿,无所谓的描摹着手中的枪支:“好阿,你解释,我听着。”

郑明朗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余光瞥见一旁瑟瑟发抖的沈风月,忙指着她道:“是她,是她勾引我的,风华,我是个正常男人,我有生理需求,可是你……”

话音未落,沈风华便打断道:“可你当初谈条件时,不是这么说的,你说可以有名无实,只要有口饱饭吃,而且郑明朗,你以为我今天来是为了捉奸吗?不,你可以解决你的生理需求,也可以花着我的钱肆意潇洒,可你不该害死我爷爷,你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

沈风华,杀手组织里最厉害的血罗刹,冷血无情杀人如麻,郑明朗丝毫不怀疑这个女人立刻就敢结果了他,再顾不上穿衣服,跪爬到沈风华脚边求道:“我,我不想的风华,是她勾引我的,也是她说,我们的事情被爷爷发现,你一定会杀了我们,她唆使我一不做二不休,风华,都是她,我是被逼的……”

闻言,沈风月也坐不住了,爬过来辩解道:“不,姐姐,是他把钉子敲进爷爷脑袋里的,我不敢,真的。”

郑明朗扭头呵斥:“闭嘴,如果不是你找来的钉子,我会这么做吗?是她,都是她,风华你相信我。”

“不,不是,姐姐,不是我!”

听着两人狗咬狗,沈风华只不屑的撇了二人一眼,从身后掏出匕首丢过去道:“既然你们都觉得自己没错,来,动嘴皮子可没什么意思,一人一刀,让我看看你们的诚意,谁能活下来,我就饶了谁。”

两人看着地上的匕首愣住,沈风月叫道:“沈风华,我可是你亲妹妹,杀了我,你怎么跟爸妈交代?”

沈风华冷笑:“呵,爸妈?从一出生便将我丢进厕所,若不是爷爷即时将我救起,只怕我早不知去哪投胎了,他们也配称为爸妈?老死不相往来就是我给她们最好的体面,至于你,这些年,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分钱不是我赚来的?”说着,又拽过一旁的郑明朗:“钱,或者这个男人,你想要我都可以给你,可从你对爷爷下手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再是我妹妹,你知道吗?当初若不是爷爷非要收留你,你以为你还能活到现在?”

这是沈风月这辈子都不愿再提起的往事,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她被爸妈无情的丢弃在公园,若非自己记得爷爷家的地址,恐怕……可是,她自卑阿,从小到大,别人只看得到姐姐的优秀,而自己,永远是别人口中的寄生虫,所以她才想去争想去抢,就连勾引郑明朗,也只是单纯的想要证明自己胜过姐姐而已……

“呃……你”

沈风月还来不及再说什么,突然,郑明朗不知何时捡起了地上的匕首,朝着她的胸口便捅了进去:“都是你,你这个贱人,我杀了你,杀了你。”

郑明朗似疯了般,一刀一刀,不再给沈风月任何开口的机会,直捅到她没了呼吸,这才颤抖着丢开匕首,对沈风华道:“风华,她死了,我替爷爷报仇了,我们可以重新开始,和过去一样生活了。”

沈风华凝眸看着眼前这个男人,狭长的凤眼,高挺的鼻梁,不输于时下任何明星的颜值,还记得当初为了安抚病重的爷爷,她随意的从天桥底下拉来郑明朗领证。

形婚8年,但两人真正相处的日子屈指可数,出于愧疚,她将自己的全部身家都交给了郑明朗,从此,他再不是以前那个邋里邋遢,整日只会背着破麻袋四处翻垃圾桶的臭乞丐,他开始穿大牌,进入各种高级场所,人前人后挣足了面子,而自己,仅仅只要求他照顾好自己的爷爷。

想到这,沈风华仰头深吸口气,缓缓举起手枪对准了郑明朗的额头:“也许当初我将你带出天桥便是个错误。”

“砰”子弹穿过郑明朗的脑袋,几滴鲜血迸溅在沈风华脸上,她无所谓的抬手抹去,扯过被子将地上赤裸的两人盖住,转身离开房间。

她十岁进入杀手组织,早做惯了杀人的勾当,只要她想,悄无声息取人性命轻而易举,只是这次她没有做任何掩护,她累了,既然生命中唯一的温暖都已不在,她留着性命又有何用。

驱车来到市里最好的陵园,她早便买下了两座相邻的陵墓,大的那座是爷爷的,旁边挨着小一些的是自己的,抬手摸了摸墓碑上的照片,她灿然一笑,那是5岁时,爷爷第一次带她去游乐园时拍的,两个人都笑的很开心。

“爷爷,你在天上还好吗?我烧了好多钱给你,如果你能收到,应该能在那边过得很好吧!也不知道我死了会去哪里,会和你见面吗?呵,肯定不会吧,像我这种人,应该会下十八层地狱才对,罢了。”仰起头,待眼中那股晶莹退去才又道:“很荣幸这辈子能成为您的孙女,爷爷,再见!”

最后看了眼照片,沈风华躺进了早为自己准备好的棺椁里,因为从小接受地狱式的训练,她力气奇大,自己一个人便可拉过厚重的棺盖合上,闭上眼睛,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平静,抬起手,将枪口对准太阳穴,最后一次扣动扳机“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