潭石的书哪本好看
2023-10-28 01:28
匿名用户
2023-10-28 03:21
潭石的书里我最喜欢的是《台风眼》,因为这篇文非常真诚地讲述了一个有关于真爱的故事,“爱是一场坚持到底的冒险”。
1. 故事背景
作为小提琴首席的梁思喆因车祸失去父母,更失去了拉小提琴的能力,他一度心灰意冷,某天却看见了站在他家楼下的大导曹修远。曹修远告诉他,自己新电影的男主角正是个学小提琴的男孩,”可以跟着我到北京试试”。就这样,他从家乡来到北京,来到茵四街。
曹烨的爸爸是大导演曹修远,妈妈是知名小提琴家黎悠,然而父母婚姻名存实亡,和母亲一同长大的曹烨看待严苛的父亲时,总带着隐约的埋怨。每年假期他都会从国外回国,这一次却被父亲身边的助理郑寅“骗到”茵四街,郑寅告诉他,有个专为他打造的剧本正等着他。
故事就是这样展开,发生在熙熙攘攘的茵四街,这里有夜夜笙歌的KTV,有油水乱飞的小吃店,有狭窄的招待所,还有两个尚且不知彼此已经互为对手、被忽悠来此地体验电影中角色生活的少年。
2. 降落风眼:爱是一场冒险
为什么我最喜欢的是《台风眼》呢?
《台风眼》非常符合我对于“爱”的理解和定义:爱是一场坚持到底的冒险。
落新妇的花语是“我愿清澈地爱着你”,故事里无论是曹烨还是梁思喆,对彼此都带着清澈的爱,萌芽在年少时的梦里,顽强生长在彼此分离的岁月中。我偶尔会看见有人质疑剧情的合理性,比如少年时代梁思喆认识曹烨不过一个夏天,他如何能够伏拦或爱着他十年?又比如曹烨,他这个小纨绔女友不断, 又怎么会突然对梁思喆死心塌地?
之所以有上述问题,正是因为很多人笃信现代社会有关爱情的定义,爱情不过是理性人的选择结果,是多方利益考量下的产物。巴迪欧曾谈到现代的爱情备受威胁,其中使爱最为失落的,是现代人对安全的需要,要一份毫不受伤的爱,一份保险的恋情。第二个威胁现代人爱情的是将爱情当作纯粹的享乐精神,是其中一件获得生存愉悦的活动,忽视了爱的承诺与意义。
巴迪欧在此给予爱一个在我看来无可挑剔的完美定义:真正的爱,就是将两人的偶然相遇化为彼此必然的命运。
爱诞生在一场意料之外的相遇,正如同梁思喆在茵四街初遇曹烨,曹烨的天真烂漫深深地打动他。梁思喆不仅感恩缺伍曹烨的慷慨相让——将大导父亲的电影角色拱手相让,更爱他的热忱和善良。但爱不仅仅止于相遇,更多的爱,随着时间沉淀,在恰好的时机又被一一展开。对于曹烨而言,多年后爱梁思喆,就如同刺猬露出脑袋、再缓缓敞开肚皮。他曾与父亲决裂,又与选择继续出演父亲电影的梁思喆决裂。再次走近梁思喆,不仅是克服旧时创伤,更是摆脱对于自我的痴迷,向他衡陪者展示无限开放性。
小说里还有个点非常令我感兴趣,作者在也再次探讨了爱。梁思喆的父母在车上争吵,因此车辆失控,令他们二人丧生。在与曹烨分离的岁月里,梁思喆想着曹烨并不爱他,想着曾深爱彼此的父母在婚后却两看生厌,他感叹“爱的不可能性”,安慰自己——得到再失去不如从未拥有过,拍下了一部沉闷的电影《梁生祝梦》。电影前半部分是金童玉女克服艰难险阻终成眷侣,台上演梁祝,台下当梁祝,电影后半部分则是他们二人因鸡毛蒜皮的生活琐碎而争吵不休。他想,梁祝最好的结局一定是化蝶吧,否则如何不处于日日计较彼此付出的怨恨中?
正如同原文所写:你知道为什么人们总喜欢圆满结局吗?因为停在那里刚刚好,再继续下去,就会有未知的矛盾,琐碎的鸡毛,生活就是这样,没有人能置之度外。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即使目睹无数悲剧,即使怀揣着无望,梁思喆最终仍旧走向曹烨,走向小说的开头,走向那个深不可知的未来,正是因为我们刚才提到的——真正的爱让人超脱理性的计算,走向危险与颠覆,走向对于可能性的期待中。
巴迪欧最后说,爱是一种坚持到底的冒险。他不认为爱是被点燃然后被耗尽的事物,真正的爱,是克服时间所带来的各种变幻不定,在时间里被不断重新创造的爱,这种爱将是持续与永久,所以他说,当恋人们出于真诚对情人说我爱你时,实质上说的是我永远爱你,我想永远爱你和我将要永远爱你。
梁思喆认为曹烨无处不可爱,曹烨认为梁思喆总是魅力无限,“但其实得到之后我才发现,爱情真的会让人没那么孤独,至于琐碎的鸡毛……就连对方赠与你的一地鸡毛也很可爱……对,真的很可爱,就连跟你吵架都很可爱。”
梁思喆领奖时说道:“我想感谢我的爱人,谢谢你爱我,以后我的得意与失意,奖杯和人生,都与你共享。”
这就是爱吧!齐泽克赞同巴迪欧对爱的看法,他说到:“和人们印象中相反,爱情不会将对方理想化,你会说,好吧、这人是挺呆的,身材也没那么完美,但你对我来说是独一无二的。真爱恰恰不需要理想化,真爱既不是永恒的美,也不是平常的人,真爱是你能在平常的人身上看到永恒的美。”
潭石的书《青春期乌龙记事》好看。
《青春期乌龙记事》讲述了:两个脑洞大如盆的竹马少年,双双脑补了一出虐心大戏。最好的事情无疑是,当你以为自己身处一场无望的暗恋时,那个人突然告诉你,其实这些年他也爱你爱得很辛苦。
小说节选:
那年我才三年级,瘦巴巴的像个小豆芽菜,天天和边岩、方啸还有刘杨他们玩在一起,放了学就在泥巴地里摸爬滚打,任凭阳光把我们漆成不同的黑度,成了我们大院里有名的“四泥猴”。
我们四个打穿开裆裤的时候就认识,是互相看过歼此小鸡鸡的交情,比拜过把还坚不可摧。
方啸是我们四个里长个最早的,他长手长脚又最不经晒,跑起来的时候比谁都像个黑猴子,他因此获得了“猴子”这个无上光荣的外号,并为此沾沾自喜了整个童年。
边岩和他相反,怎么晒都晒不黑,跟个瓷娃娃似的,扎上两个小辫就能混充小姑娘。
我们码备那时候审美观发育得还不健全,处于崩坏的阶段,总觉得越黑越好看,边岩打娘胎里就带出来的“臭美”基因指引迟改毁着他迎着日头在阳台上晒了大中午,后来被午睡起来上厕所的他妈看见,捞过他的屁股狠狠打了几下。